中国古代最早关于通奸罪古代女子宫刑骑木马的说法见于《尚书》古代女子宫刑骑木马:“男女不以义交者古代女子宫刑骑木马,其刑宫。”对通奸者处以宫刑,那是生不如死古代女子宫刑骑木马的惩罚。春秋时代,诸侯各国公卿大夫贵族之间私通淫辟事件层出不穷,甚至常有尊卑亲属相奸等乱伦行为。 公元前407年,魏国李悝以“淫奢逾制”极力主张用刑罚加以制裁,古代女子宫刑骑木马他在《法经》中规定了杂律一篇,内有“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
《史记·始皇本纪》说:“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秦代对“私通”定以极刑,且可“人人得以诛之”,格杀勿论。
可以不告而杀,私刑也合法。汉朝延续秦的法律,犯奸必杀。而汉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杀头,又添了较“和缓”的肉刑:宫刑。而对于男人来说,这和死刑差别不是很大。
而古代女人出轨会受到什么惩罚,要看她在这个家庭中的权位。
一般百姓,好一点的是被休。夫家权利强的,那就只有死了,浸猪笼只是一种而已。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违反三从四德,要看大小,和夫妻感情。违反妇德,基本无解。不是死,就是被赶。
贞操带,中国古代是没有的。是专门用来防止女子性交的金属或橡皮带,流行于14世纪的意大利,因此别名为“佛罗伦萨带”。意大利德国制造的贞操带,是用金属片精致雕制成的。
考究的贞操带还嵌有金质装饰品。金属片紧护阴部,只留两个孔洞,作排泄排经用。前后紧勒于两腿之间。挂在腰间一个环上,设有特制钥匙才能打开的锁。另外一种贞操带,是用弯曲象牙制成的,连接在用天鹅绒包住的铁箍护带上。
而到清朝时的法律沿袭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只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当官价卖,身价入官”(《清刑律·人命篇》)。
可见在古代,这方面的道德观念还是相当强的。以至于明确立法,对通奸做出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