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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系统受访者回忆,杜敏或是在昆明公安局长位置上任期最长者了,大约有10年至12年的时间在任,三届连任,这在公安系统都是不常见的。
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9月27日发布,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杜敏(正厅级)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杜敏
“能吏”落马记
长年供职政法系统
杜敏,男,汉族,1957年10月生,1974年9月参加工作。
历任路南(石林彝族自治县旧称)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书记,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中共昆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
2011年1月,任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
2015年12月,任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落马:涉嫌受贿罪
2016年3月,经云南省委同意,杜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近日,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杜敏(正厅级)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距正常退休一年半,杜敏接受调查
今年3月,杜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对外公布,顿时引发很高的关注度和讨论度。关注。此时,不到59岁的杜敏距离自己的正常退休仅有一年半的时间。
杜敏其人
政法岁月:表态要打黑二王事件真相!打黑!
杜敏在担任昆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打黑除恶”工作时曾在接受采访时多次表态,主力打黑。
“要有力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彻底铲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面净化社会治安大环境”。
一名政法部门人士称,“ 当时的杜敏,以有魄力、有能力、敢碰硬而被人称道。在云南乃至全国政法系统,杜敏都赫赫有名。”
“三届连任,或是在任最长的公安局长”
据昆明公安系统人士回忆, 杜敏应该算是在公安局长位置上任期最长的了,大约有10年至12年的时间在任,三届连任,这在公安系统都是不常见的。但这一说法,截稿前,春城晚报官方微信(@hai-ccwb)并未获得权威核实。
可以说,杜敏前半生几乎就是在政法系统供职。对于他被立案侦查,公安内部人士并不认为突然,因为在此之前,他就因为被双规而解职,这次正式立案侦查进入司法程序是顺理成章的事
曝光率高,口才不行
现在随手搜索杜敏的照片,十张有八张都是他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公开发言的场景,在多名云南资深媒体人印象中,“杜局”对记者很客气,为人随和。
杜敏接受采访的机会多,曝光率高,无形中也加深了昆明人对这位“杜局”的印象。
“按理说,杜敏接受过这么多采访,应该历练得差不多了,但是他口才却还是不行, 对着摄像头会紧张,有时候一个采访要反反复复好多次,说话超过三句就说不到重点,接受采访前需要准备底稿。”
后期不爱社交,爱在家看书
事实上,这名执法部门的“能吏”在担任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和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后,就已淡出公众视野。
在杜敏的朋友看来,“杜局”这些年其实也是起起落落的,性格和行事风格颇有变化。
“杜敏以前爱社交,但在他去警官学院之后,不太出来社交了,听说喜欢在家里自己看书,爱学习了。”
云南政法部门相关受访人士表示,杜敏落马应该和他在昆明市公安、政法系统或警官学院期间的贪腐有关,目前官方暂未透露更多细节。
涉警负面新闻有点多
采访中,政法系统许多人对杜敏印象并不太好。
“ 杜敏当局长那几年,昆明社会治安并不理想。”多名受访的资深律师都提到了这一点。
“尤其2009年前后,昆明警方当时承受的舆论压力不小,执法行为被吐槽,如‘躲猫猫案’、'小学生卖淫案'、‘邢鲲案’.....”也有人认为, 杜敏当政时,警方负面新闻有点多,面对舆论危机事件处置不力。
为人仗义,一个电话帮大忙
与杜敏熟悉的受访者回忆起一件事,杜敏曾经在酒桌上和朋友吃饭时,朋友抱怨某人总是电话骚扰自己不胜其烦,于是,杜敏便一个电话处理了此事, 所以朋友对他的印象是很仗义。
但是该受访者也坦言,从这件事上看,作为公安局长,这是他对法律的任意妄为。
然而,当回忆起杜敏其人其事时,更多的受访者,不约而同,提到了这个曾经轰动一时的案件—— “杜培武冤案”。
杜培武枪杀案(已平反)
1999年2月5日,昆明警察杜培武因枪杀警察王俊波和王晓湘(杜培武妻子),被判死刑,后改判死缓。
2000年6月17日,杀害“二王”的真凶杨天勇在另一案件中落网。
2000年7月6日,云南省高院对杜培武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告杜培武无罪并予释放。
传言:杜培武曾“告了杜敏一状”
轰动全国,曲折离奇......
据政法系统人士回忆,杜培武冤案发生时,杜敏主抓刑侦,坊间对杜培武和杜敏个人恩怨有各种传说。
据业内人士透露,杜敏最早在昆明市公安局任副局长,主管刑侦,之后因为杜培武案受到牵连。
“据说是当时办此案的民警被判刑很轻,杜培武不服,就告了杜敏一状。”但这种说法暂未获得官方的证实。
杜敏后被调入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任总队长,几年后又调回昆明市公安局任公安局长。
杜培武:我在观察事态,不想评价杜敏
截稿前,春城晚报官方微信(@hai-ccwb)辗转联系上杜培武本人,杜培武只说了一句,他知道杜敏这件事了,正在观察事态的发展。当记者问及杜培武现在过得如何,他表示不置一词不想回答。
杨天勇、杜培武......你还记得这些名字吗?
大案回放:杜培武冤案全纪实
旧文一:
司法腐败酿奇冤
民警杜培武狱中遗书字字带血
2001年8月3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一审分别判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秦伯联、队长宁兴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1年零6个月缓刑2年。这对于一只脚已经迈进“鬼门关”、肉体和精神受到极度摧残的杜培武来说,是一个胜利,但仅是一个令人辛酸的胜利。
这是一双让你不敢直视的眼睛————长久缺乏睡眠而变得有点红,有无数道逼人的
光,从这双眼睛很深很深的地方直射过来。
让他平静下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谈及自己九死一生的故事时,他悄无声息地翻出了厚厚的一沓“遗书”————那是一个无辜生命在走向刑场之前的哀鸣……
血案
[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我心里虽然清楚自己是清白的、无辜的,却只能眼睁睁地等着被冤死,而无法改变一审法庭主观枉断的结果……1999·3·26]
1998年4月22日上午,在昆明市圆通北路40号,警方发现了一辆被丢弃的警用昌河牌微型面包车,车内有一男一女两具尸体,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现场勘查后证实,男性死者系昆明市所辖的路南县(现为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另一人是昆明市公安局女民警王晓湘,两人身着便服,被人近距离开枪打死。
警方认定,杀人的凶器便是王俊波随身佩带的“七七”式手枪。枪支去向不明。
[今天是我被判死刑的第36天……死神即将来临,生命就要逝去……全家人在为我的冤案四处奔波……可想困难是如何之大,希望是如何之渺茫。1999·4·5]
1998年4月22日14时许,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正在焦急地寻找失踪的妻子王晓湘,却被抓到昆明市公安局。直到此时,他才知道妻子王晓湘被杀害,而自己成了杀人嫌疑犯。
在专案组,杜培武经历了连续10天10夜的审讯,审讯的主要手段是疲劳战:不准睡觉。
审讯一无所获。5月2日,杜培武被送往他自己的单位戒毒所,由专人看管起来。
[今天是4月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来对我进行了复核,时间很短,我知道,我这个冤案再也没有机会讲话了,从今天开始,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人世。……
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做鬼也不会放过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我到了阴间一定要找王晓湘问一问,到底是谁杀了他们?为什么要我来背这个黑锅?……1999·4·6]
6月30日上午,杜培武被押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测谎。他坦然坐在那里,看着他们把一条条导线连接在他的身体各处。
提问:“你杀人了吗?”
“没有!”
结论却是“说谎”。
一男一女对杜培武不厌其烦地测了一整天,最后的综合结论是杜培武在说谎————换句话说,杜培武将被当作杀害“二王”的重大嫌疑犯。
案件的审理由此转入残酷的第二阶段。
尊严被剥夺之后……
[现在,……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睿睿,这么小就成了孤儿,他太可怜了,而且,我的冤案不知会对他的成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死后,请父母把我的骨灰带回山东老家,葬在爷爷奶奶的坟旁……1999·4·12]
从测谎的当天晚上开始,办案人员给杜培武戴上了脚镣,喝令他交待杀害“二王”的犯罪过程。他们用手铐将杜的双手呈“大”字形悬空吊在铁门上,吊一段时间后,在脚下塞进一个凳子,以换取杜的“老实交待”。杜不断地声称冤枉,这又被认为是“负隅顽抗”,审讯人员便又猛地抽掉凳子,让杜突然悬空,如此反复……
这仍然不能令杜培武屈服。审讯人员又用高压电警棍逐一电击他的脚趾和手指。
那些审讯人员有的跟杜培武熟悉,他们在用刑的时候,冷冷地对杜培武说:“对不起了!”
这一幕并非发生在某个秘密场所,而是在公安局的大院里上演,杜培武早已变了调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使得许多正直的警察不寒而栗,他们中的有些人后来挺身而出,作为指控秦伯联等人刑讯逼供的证人。
[今天有又一批人“上路”了。从1998年7月19日我被送进来至今,已见到5批人“上路”了……面对这样的情况,请家人把我最后穿的衣服准备好,送来给我……1999·4·19]
酷刑下,杜培武被迫低下了不屈的头颅,他开始“供述杀人的罪行”。
“为了不挨打,我不仅要按照审讯者的要求说,而且尽可能地揣摩他们的意图。”杜培武说。
编好了“杀人现场”,“杀人枪支”的下落却苦了杜培武。他“交代”了一个地方,刑警们马上就押着他去找,找不到就吊起来一顿毒打。杜培武绞尽脑汁想了一招————“枪被拆散,沿途扔了,扔到滇池里去了……”
[我常在梦里与家人相见,可家人的容貌越来越模糊,特别是睿睿,样子就更模糊。爸、妈,是否能把家里人的近照带来让我看看,我想,在我走之时,总要让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家里人的容貌吧。1999·4·28]
1998年7月19日,杜培武被送回看守所。专案组的其中一个小头目警告说:“如果翻供小心收拾你!”
从6月30日到7月19日整整20天,杜培武基本没有睡过觉,“跪在地上回答问题就是最好的休息,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缓一缓,补充一下体力。”
其间,杜培武于1998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他认为,从4月22日至7月2日一共70天被限制人身自由属于非法拘禁。
这个时候,身为警察的杜培武已经不像样子了:目光呆滞,步履蹒跚,两个手腕和双脚踝均被手铐、脚镣吊烂、化脓,手背乌黑,肿得像戴着拳击手套似的。
几天后,杜培武慢慢缓了过来,他写好了《刑讯逼供控告书》,交给驻所检察官范显忠,这位检察官当着上百名在押疑犯和管教干部的面,为杜拍下4张伤情照片。这4张照片以后起了很大的作用。
11名刑侦技术人员出庭作证
[对于我的冤情,难道这个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够辨别是非吗?古时有个包青天,能断天下冤案,今天的世上就没有一个像包青天一样的法官吗?……1999·5.13]
1998年12月17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杜培武故意杀人案。律师为杜培武作了无罪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杜培武的杀人动机是:“因怀疑其妻王晓湘与王俊波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而对二人怀恨在心。”
令人关注的是,公诉方同时提供了侦查机关利用“高科技”手段获得的证据:包括警犬气味鉴别、泥土化学成分分析、“拉曼测试”(射击火药残留物测试)等。称其检测物来源为昌河面包车离合器踏板、油门踏板、刹车踏板上的泥土,与杜培武所穿鞋袜的气味相一致二王事件真相;与其衬衣及衣袋上粘附的泥土痕迹、衣袋内一张100元人民币上的泥土痕迹等为同一类泥土;在其所穿衬衣右袖口处检出军用枪支射击后附着的火药残留物。
据此,侦查和公诉机关认定杜曾驾驶过这辆微型面包车并且开过枪。
或许是要借以展示超强的刑侦技术力量,控方指派11名工程师级的刑侦技术人员出庭作证。
但是,两位辩护律师却发现了破绽————在警方的《现场勘查笔录》上,仅仅记载了离合器踏板上附着有足迹遗留的泥土,并没包括“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那么,这两处的泥土从哪里来的呢?
杜培武当庭展示了他身上清晰可见的伤情,并强烈要求公诉人出示驻所检察官拍摄的照片,以证明刑讯逼供事实的存在。但公诉人说,当时没有拍过照片。
面对眼前的窘境,审判长宣布休庭。
[这个世界上可能有很多人会认为,被冤枉的人一定会不停地大声喊冤,可是,当蒙冤者看到自己喊冤无人听,也不起作用时,他还能做什么?他只能默默地在心里承受冤案带来的一切沉重的精神负担。1999·5·23]
1999年1月15日,昆明中院第二次开庭。
经过一个月的准备,公诉机关弄来了一份《补充现场勘验笔录》,“补足”了原来没有的“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的泥土记录。
辩护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种严重违反程序、恣意“创造证据”的行为,恰恰说明本案根本就没有证据!
杜培武再次要求公诉人出示照片,这一次,公诉人说,照片找不到了。
见此情景,杜培武转而对审判长说:“我还有他们刑讯逼供的证据!”只见他解开风衣,从裤子里扯出了一套血迹斑斑的衣服,“这是我当时穿在身上被他们打烂的衣服!”审判长让法警收起血衣,“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了。”
在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下,杜培武不顾一切地高声申辩:“我没有杀人!我受到了严刑逼供!……”审判长火了:“你说没有杀人,你拿出证据来!”
“死亡倒计时”
[在我被冤死之前,我想把自己的肾脏卖掉,把钱留给睿睿,……本来,我想把眼角膜也卖掉,但我又想要留着眼睛,在阴间我要睁着眼睛看到我的冤案澄清。特别是看到那些制造冤案的人遭到报应,受到惩罚。我始终坚信,是冤案总会查清的,只要天地还有公理,即使活着看不到冤案昭雪,死后天地也会还我一个公道。1999·6·8]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杜培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月1日,审判长到看守所向杜培武宣判时说:“你现在把枪交出来,我改判你死缓。”
杜培武接过判决书,泪水模糊了双眼。他都不相信事情真的会变成这样。在无边的绝望之中,杜培武仿佛听到了“死亡倒计时”的钟声。他开始不停地写遗书,期待有朝一日,世人能知道他被冤死的悲惨经历。
他说,死亡的阴影紧紧地抓住他。极度的恐惧使他经常从恶梦中突然惊醒。只要一听到铁门的响声,他就会浑身发抖,以为要送他去刑场……
1999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刀下留人”,以“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辩护人所提其他辩护意见有可采纳之处”为由,终审改判杜培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杜培武随后被投入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我一个无辜的家庭,一半毁在罪犯的手里,一半毁在司法腐败的手里。蒙冤之后,却要把洗脱罪名的希望寄托在真凶的身上,这是多么的可悲!1999·8·6]
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杨等7人已被处决)。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致“二王”死命的那把“七七”式手枪,赫然躺在保险柜里!
据杨天勇等人供述,1998年4月20日晚上8时,他与滕典东、杨明才三人身着警服,驾车来到昆明市郊区的海埂,见一辆昌河牌微型面包车停在那里,便自称缉毒警察上前敲门,车内的王晓湘说:“我们也是公安局的。”杨天勇用一只“五四”手枪指着,要铐他们,王晓湘不让,要打电话给局长。杨明才一把夺过手机,将王晓湘、王俊波铐在车上,杨天勇抢了王俊波的“七七”式手枪,用该枪将“二王”打死……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
宣判那天,辩护律师杨松被请到监狱做杜培武的工作。“也没有什么反常的情绪,只是默默地流泪。实在太冤了!”杨松说。
[爸爸曾在法庭上告诉我,要相信法律。事实上,我自始至终对法律都是相信的。但是,对于执行法律的某些腐败分子(也就是那些用暴力制造冤案的人)……1999·9·10]
2001年8月3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一审分别判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秦伯联、队长宁兴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据法医鉴定,杜培武身上留下多处因吊打而形成的伤痕以及外伤导致的脑萎缩,构成轻伤。
赔偿也是艰难的,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国家赔偿标准,杜只能获得不足3万元的赔偿。
这位34岁的山东汉子,8岁时随父母来到春城,1995年考入云南省公安学校,与王俊波同在一个学员队,王晓湘则比他低了一级。案发时,儿子睿睿还不到3岁。对于妻子与王俊波的婚外情,杜培武浑然不觉。
“恨她吗?”“恨不起来。”杜培武拿出王晓湘的照片说,有时候,他会独自到晓湘的墓前坐上一会儿,给她说说孩子的事情,告诉她凶手已经抓到了。“我想,她能听到的……”
旧文二
黑暗里的罪恶(杨天勇杀人案全记录)
2000年10月25日,以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抢劫犯罪团伙的7名主要成员,全部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被一审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名单:
杨天勇 男,41岁,云南省楚雄人,原昆明铁路局公安分局东站派出所干警。200年3月因长期旷工被辞退。
吴峰 男,32岁,初中文化,真名左曙光,山东耒阳人。
滕典东 男,27岁,汉族,辽宁大连人,高中文化。
杨明才 男,41岁,外号老付,云南楚雄人。 肖林 又名夏彬,男,40岁,黑龙江佳木斯人,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一支。
肖利 外号老三,男,28岁,原黑龙江佳木斯农药厂工人。
柴国利 男,26岁,黑龙江佳木斯人。
养殖场里的黑暗
杨天勇特大犯罪集团的杀人毁尸行为几乎都是在三个养殖场里发生的。
这三个养殖场有两个在昆明东郊,一个在西郊的山里,离市中心有20多公里的一个水库边,山清水秀。东郊的两个养殖场是“政委”杨天勇的住处,西郊的养殖场是“司令”肖林的住所,之所以称为养殖场,是因为里面都养着几条至十几条不等的狼犬和猪,肖林还养了一群鸽子。
在一个又一个黑夜,当人们熟睡之时,一个又一个人的尸体就在这三个养殖场里被肢解,煮熟,并被当作猪狗的口中之食。
第一次肢解发生在1999年,当时第一次干此勾当的杨明才还有一丝恐惧。
1999年3月6日21时30分许,杨天勇、杨明才、滕典东、左曙光驾微型车,身着警服,由杨天勇携带“七·七”式手枪,滕典东、左曙光携带手铐,在昆明关上一带寻找作案目标。
在昆交会东门外公路上,他们发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尼桑公爵王轿车,杨天勇冒充执勤警察以检查为名敲开车门,滕典东、左曙光不由分说分别给车内的吴峰、耿琼仙戴上手铐,并驾车挟持二人到昆明东郊阿拉乡大麻苜村326号炸药仓库。连夜,这辆尼桑公爵王轿车被滕典东和左曙光开到北方去销赃(途经陕西镇巴县交警大队大毛垭检查站时,因行车手续不全被扣留,二人以拿手续为由脱身回昆),杨天勇和杨明才则开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
当晚,杨明才即把耿琼仙奸污了,之后杨明才按住这个女人,杨天勇掐住她的脖子,活活把她掐死,又找来几根大棒,将铐在钢盖上的吴峰打死。杨天勇锁上仓库门,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8点多起床后杨明才问如何处理尸体,杨天勇说砍了,杨明才说“没有整过,不敢砍”,于是当杨天勇的下手找来砍刀、斧头,杨天勇则一块块把尸体分解了,杨明才则将尸块放进锅里煮……这些肉放在冰箱里喂猪和狗,两个星期才喂完。
在他们杀害的19人中,有11人就被这群丧失人性的凶徒用相同的方式毁尸灭迹。
案子破后的一天下午,记者来到杨天勇租住的位于铁路道口边的昆明铁路液化气公司羊方凹供气站,只见铁门紧闭,里面一片杂乱。离此魔窟只有10米远的铁路道口值班人告诉记者,有一天他闻到一股怪怪的味道,闻了心里堵得慌,现在想来,可能就是杨天勇煮尸焚骨飘出味道。但谁会想到这个傍晚经常带着狼犬出来溜达的警察会是杀人恶魔呢。
就在这个供气站内,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的民警朱昆及刚刚办了退伍手续尚未落实工作的转业军人王元福也遭遇了吴峰、耿琼仙的噩运。
因为这种毁尸灭迹的手段特别残忍,在10月18日开庭审理杨天勇杀人劫车案件时,一位受害人亲属为此特别提出了因遗体遗骨侵害罪索赔5万元的附带民事要求。
朱昆的亲属则提出了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
在庭审中,一位家属因亲人的惨死痛哭失声,瘫倒在法庭内,旁听者无不动容。
王晓湘之死
在杨天勇杀人劫车团伙所干的29起犯罪行为中,影响最大的要数王俊波、王晓湘被杀案,这不仅仅因为这两人都是警察,其中一位还是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因为这起枪杀案引发了震动整个云南政法界的杜培武冤案。
1998年4月20日晚8时许,杨天勇等人“闲着无聊”,携带一支“五 ·四”式手枪及两副手铐,由滕典东驾驶一辆挂军车牌照的白色长安微型车到滇池路去抓“卖淫嫖娼”,搞点钱用。
在海埂练车场,他们发现一辆昌河面包车停着,杨天勇用手电照了车里面,车窗开了,捻着手枪的杨天勇说:“我们是公安局缉毒队的,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请你们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坐在车内的市公安局民警王晓湘(女)说:“我们也是公安局的。”话音刚落,围在车边的滕典东、杨明才伸手要铐车内的王俊波、王晓湘,王晓湘不让,要求杨天勇出示证件,杨天勇拿出证件递给王晓湘,王晓湘说要铐得等她打电话给市公安局局长杜敏。未等王晓湘拨电话,杨明才一把把手机抢了,强行将王晓湘、王俊波铐在车上,并抢了王俊波带在身上的“七·七”式手枪。
王俊波正准备说什么,杨天勇用刚抢来的枪把王俊波射倒,又一枪将王晓湘射倒在血泊中,杨明才还怕二人不死,又用扳手朝二王的头上各击二下,搜完身后,杨天勇一伙将二王的车开进昆明市中心的圆通公园边的思远科技公司停放后离去。
后来,此案被认定是王晓湘的丈夫、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怀疑妻子王晓湘与王俊波有不正当两性关系,怀恨在心而杀人。
1999年2月5日,杜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杜培武不服,以“没有杀人,公安刑讯逼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根据该案的几个疑点于1999年10月下达了二审判决书,撤销昆明市中院对杜培武的量刑部分,维持该判决的定罪部分,判处杜培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逃脱一死的杜培武被送进了大牢。(杨天勇案侦破后,杜培武无罪释放)。
三陪女的噩运
杨天勇犯罪团伙一个最大的犯罪特点是杀人的随意性。
1998年6月9日,杨明才、滕典东携带“七·七”式手枪、手铐等,开着公安面包车去玉溪玩。晚上返回昆明途中,路过晋宁县晋城镇时,看到一个女的在路边走着,滕典东就叫了一声“喂”,并将车停在路边。小姐一见,便朝面包车走来,滕叫小姐上车,小姐以为有“生意”了,就上了面包车,讲过价后,好色的杨明才就将小姐按在后车座上,手枪、手铐放在座位边。滕典东怕小姐乱拿枪不安全,用手铐将小姐铐在车上,任由杨明才淫乐。
兽性发泄完后,杨明才问滕典东怎么处理小姐,滕典东说不如拿来锻炼一下自己,由他捏死这个小姐算了。10多分钟后,这个名叫王芬的贵州小姐就被滕典东捏死了,尸体被杨、滕二人胡乱扔在了路边的河沟里。在扔尸体前,杨明才搜了小姐随身携带的包,里面只有一根带子、一支口红、一把梳子、一面小镜子、一个身份证和人民币一角钱。
抢劫军牌奔驰
杨天勇最后一次疯狂杀人是在2000年的5月31日,越来越肆无忌惮的他们这次瞄准的是一辆挂军牌的奔驰轿车。
该日上午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朱昆和朋友王元福驾黑色奔驰S320车外出办事,当他们驶上石安公路冰箱厂岔路口时,早已守候在此的杨天勇把他们盯上了。
杨天勇驾车悄悄跟上,并拨通了手机,通知在前方“执勤”的同伙滕典东: “我们过来了,黑!”(事先约定的暗语,意思是堵住这辆黑色奔驰车)。
当奔驰驶近大石坝收费站附近时,被身着警服的滕典东、左曙光拦住了:“ 我们是缉毒队的,现在正进行例行检查,请出示一下你们的证件。”正当司机把驾驶证和行车证递给滕典东时,杨天勇赶到了,身着警服的他接过杨明才递给他的“七·七”式手枪,站在了车门前,说要到队上去处理,检查了车后才准走,说话中,滕典东给他们戴上了手铐,把他们推到微型车上去。随后,杨天勇一行人开着微型车、奔驰S320,回到了他们的“养殖场”,把朱昆、王元福带到卫生间,铐在了铁窗上。
几分钟后,奔驰车又从煤气供应站驶出,滕典东、左曙光开着它向贵阳驶去,此时,奔驰车已以12万元的价格被杨天勇卖掉了,交货地点是贵阳。
杨天勇则在卫生间里讯问朱昆、王元福。
讯问完毕,杨天勇和杨明才找了根绳子把朱昆和王元福勒死,杨天勇随即驱车赶往贵阳,与前去卖车的滕典东汇合,留下杨明才处理尸体。
杨天勇的讯问癖好
当过警察的首恶杨天勇在作案时有一癖好,就是喜欢讯问他们劫持的人并要做笔录。在杨天勇的住处有一个保险柜,里面很整齐地摆放着一摞讯问笔录,这笔录还有受害人的签字,非常规范。
杨天勇负责讯问的第一个人是新平县政府的司机刀国兴。
1997年9月21日上午,肖林、左曙光、滕典东、柴国利、肖力(肖林的亲兄弟)在昆明民航路劫持了刀国兴及他的六缸三菱车后,打电话给杨天勇,杨天勇立即赶到,在车上对刀国兴进行讯问,并做了笔录,但他感到刀国兴说的 “没有价值”。笔录做完后,杨天勇、杨明才、柴国利三人将刀国兴扼死,弃尸井内。县领导的六缸三菱则开到沈阳,以18万元卖了,销赃后,肖林花了1万多元给杨天勇买了台手机。
1999年3月19日,肖林等人身着警服,携带“七·七”式手枪、手铐劫持了商人李双全和他的墨绿色六缸三菱到大麻苜村,肖林电话通知杨天勇,由杨天勇亲自讯问了李双全。之后李双全被扼死分尸。
杨天勇讯问并作了笔录的还有云南汇天装饰公司总经理李亚鹏、商人王春所、民警朱昆、退伍军人王元福、云南省民委驾驶员冯毅,这5人讯问并做完笔录后均被杀死。
在10月18日的昆明中院审判庭上,辩护人向杨天勇为什么要对受害人做笔录,杨天勇说是为了逃避打击,肖林则说,杨天勇做笔录是为了搞当官的材料,掌握社会情况。
犯罪:从买枪开始
这个犯罪集团源起于1994年。从小在云南长大,后回到东北的肖林(又名夏彬)在佳木斯诈骗100万元得手后逃到云南,在火车上,肖林打听到小时的同学杨天勇的消息,知道杨天勇在昆明铁路局东站派出所当警察。因为感到“ 杨天勇和我是一路人”,肖林一抵昆就与杨天勇联系,二人当天晚上就见了面,第二天,杨天勇又接肖林去家中吃饭,从此,二人开始“成天在一起”。
为了试探杨天勇,肖林故意将自己在佳木斯的诈骗行为给当警察的杨天勇讲了,二人从此心照不宣。
1995年初肖林在空军医院住院时认识了老乡滕典东。肖林当时用的是假军官证,名字叫夏彬,少校军衔,与当兵的滕典东一见如故。
1995年四五月份,杨天勇、肖林密谋之后,杨天勇到平远街买枪,“想干点恐怖的事报复社会和政府”。
1997年初,肖林招纳了肖利、柴国利、左曙光、滕典东,杨天勇叫上自己的同乡杨明才,“正式开始犯罪”,目标是抢车。
在抢车之前,杨天勇叫肖林带手下人出去杀个人练练胆子,他把自己复员时私藏的手榴弹、匕首和他自己的吉普车提供给肖林等人。1997年4月6日肖林带领滕典东、柴国利在昆明城区寻找作案目标。下午2点左右,三人在春苑小区发现停着一辆警兴吉普车,司机杨卫东正在后座整理物品。肖林、柴国利上去拉开车门,肖林一手榴弹将杨卫东砸昏,柴国利、肖林又先后用匕首刺杀杨卫东致死,然后,肖林驾驶该车弃于五华体育馆停车场。
由于是第一次杀人,干完以后柴国利等人“神情恍惚,心里很乱”,杨天勇即让肖林、柴国利、滕典东带上抢来的20000元钱到大理去散散心。
“为了干大事”,1997年7月10日,经杨天勇、肖林事先策划,肖林、肖利、柴国利三人分别着陆军少校、士兵迷彩服窜至禄丰县城,尾随带有枪支的禄丰县农具厂保卫干部周国祥,肖林以请求协助抓携款逃跑的士兵为由,诱骗周国祥上车,行至县城公路附近,肖林、柴国利将周国祥刺死,抢走“五·四” 手枪一支,子弹3发,有了自己的“武器”。
这时,杨天勇加紧了对这支“队伍”的训练。1997年底,杨天勇、肖林召集手下人在车站候车室开了一次会,杨天勇做了一些心理辅导和安排工作。散会后,杨天勇拿了两套警服给柴国利等人穿上,带上“执勤”的袖标、手表、武装带、手枪等,让他们去巡逻一下,适应一下心理。杨明才人黑,长得丑,不像警察,就做保卫工作。几个人在杨天勇的带领下在昆明东郊的公路上堵过往车辆,当时只是演习,没有抢车。
杨天勇对自己的这支“队伍”要求很严,堵车时敬礼的手势必须做得非常标准,以至连警察遭堵时都没有怀疑他们。
为了让手下人不怕杀人,杨天勇还带手下人到昆明火化场,去看死人,看尸体怎样变成骨灰,“以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在内部,杨天勇犯罪集团还有一个活动规则,他把他们的团伙叫公司,杀人、抢车叫“活动”,每次“活动”所得,扣出总收入的20%,为活动成本,参加人员无须知道其用途和去向。其余的按二档分配。
每次活动结束后,参加人员进出“公司”须经“主管”同意,不准带其他人员来往。
未经“主管”同意,不论是谁,让其他人进出“公司”的,罚款1000元充公。所有获取的工具不在分配范围,由“主管”决定处理,参加人员不享有公司的财产及积累权。
由于其“管理严格”,反侦破手段高,一桩桩血案案发后,杨天勇等人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侦查。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团伙终于被一网打尽。
春城晚报记者 邓建华 赵希整合
资料来源:综合自云南省纪委网站、中国新闻网、各类新闻报道;
南方周末《黑夜里的罪恶 》记者 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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