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直都没有缴纳社保,在离职以后可以要求工作单位赔偿吗?

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一直都没有缴纳社保,那么在离职以后可以要求工作单位去给你补缴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这部分社保待遇,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要求赔偿几乎是做不到的。

因为补交完成社保,其实企业也就尽完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在补交的过程中,他可能不单一的是需要补交这个费用,可能还会产生滞纳金,这些费用都需要工作单位来承担。

而且遇到这种情况,我认为最有效的方式和最好的解决办法,应该是首先和自己的工作单位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这样的话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好处的,甚至来说都是有一定的余地的。

我们如果说选择劳动监察也好,还是选择劳动仲裁也好,毕竟这样的周期是比较缓慢的。

对于你个人来说可能有诸多的不便,再加上对于一个工作单位来讲,如果说诉之于这样的方式,那么作为工作单位,他可能也是不乐于接受的,所以对于双方没有任何的好处。

我们选择完成第1个方面,也就是协商去解决处理这个问题。如果说企业单位承诺会补交完成相应的社保,那么就要求他尽快补交,因为你毕竟离职了,离职以后的第2个月实际上就可以正常地转移社保。

但是由于工作单位欠缴费用导致你没有办法正常转移,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说一定要给员工做那么一个期限,在1~2个月之内一定要完成补交,这样的话对于你来说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

如果说在1~2个月之内没有完成相应的承诺,那么我们再申请劳动监察,准备相应的材料,其实你只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书,并且在劳动合同书上明确的有这个时间的说明。

那么在这个期限之内你没有交纳社保,这种情况下都是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去解决处理的,劳动监察部门一定会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他会按照一定的期限要求工作单位正常的补缴社保。

同时在劳动监察调查结果完成以后,如果对于情况不满意,你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样是可以去解决和处理这个问题。

因为本身享受社保待遇是我们的权利也正式工作,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规定,所以说企业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明它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当然是可以申请必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说遇到类似的问题,首先要静下心来,以清晰的思路和工作单位协商处理。同时还要通过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方式,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一个最有效的保障。

那么这样的话,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也起到了一种政治的作用,可能接下来它就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也是为后来,将要应聘到这家工作单位的员工,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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