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组织的净收入、收入额和其他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2.独立建帐,编制财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

它是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中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扣除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1.总收入。

(一)生产经营收入: (二)财产转让收入: (三)利息收入: (四)租金收入;(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六)股息收入: (七)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盈余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不能支付的应付款、物资和现金盈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逾期没收包装押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2.计入总收入的其他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的减征或免征,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征申请表》为依据。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入,均应按非技术性收入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征税,而不是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的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得将证券交易收入隐藏在账户之外。

(4)外贸企业因实施新的外汇管理制度和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征或先征后返的流转税,以及国家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文件另有特殊用途规定外,应并入企业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六)企业将其商品和产品用于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和职工福利的,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所节约的材料,如合同规定由企业留用的,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七)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的,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者评估。

(8)企业依法清算时,对清算后的清算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允许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收。

(4)亏损。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的预提扣除项目,包括各种预提费用、预提折旧等。,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扣除。(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收规定进行调整,按照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数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准予扣除。

(2)应税工资。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应纳税工资额扣除。

(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应纳税工资总额的2%、14%、1.5%扣除。

(4)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和救济的捐赠,不足年应纳税所得额3%的,允许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

(六)保险资金。

(7)保险费用。纳税人参加文佳社会包括财产保险和交通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允许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赔款优待,不得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8)租赁费。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和安装交付后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付款时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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