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5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4大类食品共16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记者了解到,6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农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产品包括:
屯昌屯城海连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克百威、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检验项目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中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豆类蔬菜中乙酰甲胺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屯昌屯城良春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白沙七坊陈荣瓜菜零售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5mg/kg。
海口琼山名文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陵水新村月兰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 mg/kg。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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