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正在摆摊子看见黑麻雀打群架意味什么呢?
早上正是鸟儿活跃的时间,你出去摆地摊,看见麻雀打架,这是自然的现象,只不过是被你撞见而已,当然别人也会撞见,所以说这跟你出去摆摊是没有关联的
你身边有打架不怕死的朋友(或目睹其他打架事件)吗?
打架事件目睹过一次,至今记忆犹新。那是几年前吧,我在中药材市场,一个货站里摆摊卖货。那时是夏天,药材生意清淡,也没什么买卖,大家就凑在一起打扑克。
正打着打着,其中一个叫阿勇的手机响了。他接了手机后,就对我们说,别打了,我叔叔那出事了,都跟我去看看。原来,他叔叔是跑客运的,因为抢客人和同行发生了矛盾,在客运站僵持着。
我们一个货站的,平时关系都不错,吃喝从不分彼此。再加上淡季,也没有什么生意。大家就分坐三辆车,去了市客运总站。
到了现场,果然看见阿勇叔叔的客运车,被一个人拦截着,不让走。原因是阿勇叔叔的客运车,抢了他的乘客。
我们一群人去了,那个人自然有些胆怯,想撒鸭子跑路。阿勇追上去,照脑袋就是一拳头,把那个人打晕在地。
阿勇叔叔的客运车上路了,我们一群人也坐车回到了货站。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当大伙,又正兴趣盎然的打扑克时。阿勇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叔叔打过来的。说他的客运车,在半路上又被拦截了,叫阿勇赶紧带人过去解围。
阿勇就又招呼我们,坐车去了XX路。阿勇把车开的飞快,见车就超,我们坐车的都提心吊胆。
大概到了清苑附近,我们看见了阿勇叔叔的客运车,被另一辆客运车别停在路边。
阿勇和我们刚下车,就从我们身后,飞快的开来一辆皮卡。皮卡车里坐着十几个手拿砍刀的混混。十几个混混跳下车,轮起刀就乱砍阿勇。
我们都是没有打过架的人,那见过这阵式,又都赤手空拳,手无寸铁,结果被吓得四散而逃。阿勇那时手里还有一把匕首,但匕首对阵砍刀,肯定没有胜算。
只十几秒的时间,阿勇就被砍翻在地,血流了一身。好在那些混混杀手并没有追杀我们,把阿勇干倒后,就坐皮卡飞驰而去。
救人要紧。我们把浑身是血的阿勇抬上车,送去了医院。期间,我的同伴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奇怪的是110一直没来,也许太忙了吧!
好在阿勇都是皮外伤,也没有生命危险。期间,警方好像也没有介入。召集混混砍人的事主,到胆小了,提出私了。最后讨价还价,给了阿勇35000元医疗费,此事也就私了了。
我的感觉就是,为了抢拉一个乘客,发生这样的事真不值得。阿勇受伤受罪,那家大大的破财,事后肯定都后悔的不行!
打架不怕死的朋友我曾经还真有一个。而且这个朋友不只是打架不怕死,而且打架上瘾。这位仁兄吃喝嫖赌一样不沾,唯一的爱好可能就是打架,而且是下死手的那种。
这位朋友是我17岁读技校认识的,据说从小在当地武校一直读到初中毕业才来我们学校。平常一起玩耍,感觉身手还是很敏捷的。技校嘛,都是些调皮捣蛋的孩子。打架更是家常便饭。
我和他一起出去打过几次架。感觉就是他看见打架就很兴奋的样子。甚至浑身都在抖。上去直接就是奔着要对方命去的。直取要害。不管对方有多少人,有没有武器,他都敢上。而且是那种一往无前的上,不管你用什么武器攻击他的任何部位。他都不在乎,眼里只有对方要害部位。用他的话就是:害怕你就输了,只能乖乖被打。就我这气势,吓也吓死他们。
这位兄弟曾经背着一位所谓的 社会 大哥,硬抗五六个人的铁棍,生生把这位大哥背进一家网吧。然后锁上了门。
后来在某次战役中被人打断左腿。就这还不安分。腿好没几天我陪他在市里逛街。遇见两伙人打架。根本与他没有一毛钱关系。这货硬是冲了进去。两伙人都蒙了。双方谁也不认识他。而且他是见人就打。不管是哪一方的。我赶紧上去说好话。可人家不买账啊。给我按地上一顿摩擦。这位仁兄不出所料的被双方围殴。腹部被捅了三刀。其中一刀医生说稍微再偏一公分就扎肾上了。医院躺了一个多月。
后来喝酒,我问他咋想的?根本与你无关,你进去干嘛?他说自己都不知道咋想的。就是看见打架就兴奋。尤其是见了血。那感觉就像是十分渴望那种快感。就像是吸血鬼看到鲜血的那种兴奋。
后来这哥们被人在河里发现了尸体。具体怎么死的,谁都不知道。据说身上被人扎了七八刀。享年二十七岁。
见过一个同学,当时才十七八岁,打群架,大家虽然手上都提着刀啊,棍子之类的,真正敢动刀的没有几个,这个哥们算其中一个,而且每次打架他就像一个助燃剂,可以将气氛提高几倍,以至于后来不管谁见着他都躲他远远的,一次,我们学校一女生被街上混混调戏,他一个人,提着根棍子和七八个手提西瓜刀的混混开打,一个人愣是追着一群混混几条街,遭砍了五六刀,浑身血追着混子打,后来成功被他打翻四个,派出所出警,这哥们当时差点把警察都干了,完全红了眼,还好当时班主任及时到了,一下子抱住了他,这哥们有个优点,特别尊重老师,也特别重义气!
后来在医院躺了十几天,学校出面,混混确实也是调戏女学生,这哥们反而成了一个见义勇为的正面教材!不过他不到一个月,就被派出所重新抓进去关了几天,这哥们是个狠人,纠结了几个兄弟,把整条街的混混挨个打了个遍,说只要见一次打一次!以至于后来两年,整个街上没有一个混混了,间接的维护了整个治安稳定!
目睹过一次打架不怕死的,一个人打散七个人。
那是在高中时期,我们学校的格局四周都是平房教室,中间是操场。当时还没有下课,高一的7个男生手里拿着钢管、铁锹、搞钯、棍棒等家伙,堵在高二的班级门口,准备和高二的4个男生打一场。这7个男生个个膀大腰圆,体格魁梧。他们就等着下课铃响,大打一场,灭掉高二男生的势气。
突然,高二的教室门从里面被踹开,一个黑瘦健壮的男子,手里拎着钢管一个人冲了出来。拿着钢管直奔7个人开抡。打了这7个人一个措手不及,散成一片。这7个人看到他只有一个人,又包围过来,钢管、木棒、铁锹轮番砸向黑瘦的男子,重重地打在男子的脑袋和肩膀上。黑瘦的男子根本不躲,也不惧怕,手里的钢管就往领头的脑袋上砸,几下就打出血了。领头的往回跑,他就追着打,直到打趴下。看到领头的没有了还手之力,回过头来打其他6个人。其他6人看到领头的被打到了,战斗力大减,被一个人打得四散逃跑。整个过程也就不到5分钟。
这时,下课铃声响了,从高二班级又冲出3个人,手里都拿着家伙,共同追着7个人打。结果,4个人完胜7个人,其实应该说是1个人打败了7个人。黑瘦的男子身上也没有被打出血,反倒是这7个人中有好几个满脸被打的都是血。他是我见过打架真不怕死的,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那是八三年"严打"前两年的事,是个夏天的傍晚,当时我们派出所几个民警都在所里备勤。约摸九点多钟的样子,一个满身是血的年青人到所里报案称:某某饭店门前的十字路口,东门的混混头带着一帮人与西门的混混约战,双方有一百多人,打的不可开交,已经有好多人受伤了,你们民警赶快去,不然就要死人了"。
听完这个人的报警后,我们一方面将情况向市局报告,请求支援;另一方面所里除了一个同志在所内值班听电话外,其余同志全部带上警戒,骑上自行车(那时所里没有摩托车,更别说 汽车 了)拼命的赶往混混们斗欧的现场。到了现场一看,惨不忍睹,水泥路上满地的鲜血,地上躺的双方小混混有十来个,个个呻吟喊叫不止,只见双方混战的混混们不是手拿砍刀就是长矛,其中一个看样子是混混头的家伙,大约身高有一米八几,满身是血还在拿砍刀与对方的三、四个人混战在一起。
见此情景,在现场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我们与前来支援的市局同事一起迅速展开现场抓捕,局势很快就稳定下来了,对嫌疑人该上铐的上铐,手铐不够了就用绳子捆,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这场混混流氓械斗事件。
打架怕不怕死我真的不敢肯定,但不管死不死就要打架的朋友我真有一个。
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当时我还在老家,是个村子,那时公共交通不方便,有很多三轮车跑运输,拉人挣钱。我这位朋友当时年龄还小,二十左右吧,也开三轮车拉人。当时村里跑运输的三轮车有二三十辆,每天都聚在村口等人。这些三轮车司机因为是同行,经常发生矛盾。有一次一个司机和我的朋友有矛盾了,我的朋友比那个司机小很多,但二话不说就开干,把一群人都看傻了,据说快把那个司机给打死,从此以后都知道我的朋友厉害。
最让他出名的是和县城一帮地痞的战斗。这群地痞在我县当时很有名,大哥算是现说的黑 社会 老大了,结拜兄弟八十二个,据说要学梁上好汉,准备结拜一百零八个,当时没有禁枪,这帮人出门很多都背着猎枪,看见树上有个鸟就胡乱开枪,县里面没人敢惹这帮人。
我朋友的弟弟不知怎么得罪了这帮人其中的一个,别的结拜兄弟不依了,撵着打。我朋友的弟弟跑回家,对我朋友说后面那帮人开着车拉了一车人要来家里打他。我朋友把几个叔伯兄弟都叫过来,每个人发了一把西瓜刀,坐在门口等着。过了一会儿真有一辆车到了村口,下来一群人乱七八糟叫骂着找人,我朋友二话不说,拿着西瓜刀就冲了过去,他的弟兄也跟着冲上去,见人就砍,那一帮人见玩真的,一哄而散。
我的朋友经此战一举成名,提起他的名字,人们都知道厉害,不敢惹。这么多年没听说过他再和人打过架,估计是没人敢招惹他了吧。
说句实在话,我以前打架,很怕死。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打架,下手没轻没重。
我们那时候还在读高中,喜欢和 社会 上的不良青年一起玩,那时候也没钱,不知道图啥,就觉得和他们一起玩,很有派头。没人敢欺负我。
那时候认识一个大哥,现在觉得挺傻的,说是大哥,其实就是一个偷电瓶车的,整天游手好闲,网吧,旅馆。吃了上顿没下顿。还认识好多盗窃的,赌场看场子的。经常会为了一点小事,觉得丢面子了,喊人一起打架。那时候打架,会拿钢管,刀。
我记得我最后一次参与,是因为一个偷东西的,把我大哥女朋友给睡了(题外话,那时候这些人,真不缺女朋友,还都很漂亮)
然后我大哥喊我们放学带上家伙去找他,在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堵到了那个人,大哥直接拿刀把那个人脑袋砍下来一半,脑髓都流出来了。
后来,大哥抓紧去了,我和一个同学因为晚到,逃过一劫。听说后来判了15年,赔了很多钱。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敢打架了。不是怕疼,更不是心里害怕,只是想通了,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没有意义。这个世界,有钱才是王道。
有一部电影,杀手把人脑袋放在道牙子上一脚把脖子踩断。这一幕你敢相信我20年前打架,我这方一个兄台就这么狠,对方已经求饶了,被这兄台一板砖蒙翻,然后拖到道牙子,脖子垫上去,跳起来双脚踩到头上,还好,没要命,说实话,我们其他人也吓坏了,这货是奔要人命去的。
我上初中的时候曾经亲眼目睹了一场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斗。
我说的这个同学是我的小学同学,初中的时候我们并不在一个班,此人姓于,我们叫他小于吧,小于家里是兄弟两个人,哥哥早已毕业,在我们镇上有点小名气,算是个小痞子吧,反正挺能打的,但是小于却长得瘦瘦弱弱的,跟他哥哥一点都不像,也不像是会打架的人,至少从未见他跟别人打过架。
初二的时候,有一次小于得罪了初三的一个学生,那个学生也是学校里有名的混蛋,小于报出了自己哥哥的名号对方仍然不买账,就在放学的时候,那个混蛋学生纠集了几个 社会 上的小痞子把小于堵在了教室里。
九十年代的初中很混乱,学校里也没有什么保安,老师看到这种事情都躲着走,小于就这样孤身一人被堵在了教室里,好在在下课的时候,小于已经发现了教室外面转来转去的几个小痞子,他告诉自己同村的一个同学,让他赶紧去找自己的哥哥来。
被困在教室里的小于虽然有点害怕,但是却没有慌乱,他把教室里所有的板凳都集中在教室后面,四十多个板凳啊,堆成了一座小山,然后摆上几张课桌,给自己做了防护圈,就这样静静地站在里面。
在所有的同学都走出教室之后,早已按捺不住的几个小痞子们准备对小于发起进攻,就在他们推开教室门的那一刻,一个凳子呼啸着飞了过来,紧接着发出了“砰”地一声巨响好似空中炸雷,随着这一声巨响,战斗正式开始打响。
小痞子们显然并没有预料到小于会有这么强的战斗力,不断尝试从教室门口冲进去,迎接他们的是一个个板凳,我们上初中的时候都是坐那种实木板凳,很沉,砸到头上说不定能把人砸晕,教室门上的玻璃也早就碎了一地。
有个小痞子尝试去打开教室的窗户,同样迎接他的同样是一个板凳,窗户上的玻璃也被打碎了,打碎的玻璃飞溅开来,小痞子不得不暂时后退,就靠着这一招,小于愣是坚持了20多分钟。
然而小痞子们毕竟人数占优,接下来很快就突破了第一道防线,冲进了教室,小于仍然没有畏惧,牢牢地坚守着自己的阵地,等小痞子们冲过来之后,他不断地挥舞着手里凳子,防止对方近身,而他围在身边的桌子所构成的保护圈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小痞子们也捡起地上的凳子,朝着小于扔过去,双方展开了一场扔凳子大战,慢慢地小于就处于了下风,小痞子们开始靠近,遭到围攻的小于眼看就要寡不敌众。
教室外面围着很多看热闹的同学,此时不禁都为小于捏了一把汗,就在这关键的时候,小于的哥哥终于赶到,他冲进了教室,从后面瞬间就打倒了一个小痞子,猝不及防的小痞子们受到前后攻击,很快就狼狈地逃跑了。
虽然小于在战斗中负了轻伤,但是却一战成名,我当时也在现场目睹了整个过程,不得不佩服小于,沉着冷静,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制定出那么聪明的战术,真的是令人刮目相看,当然这几个小痞子的战斗力也确实一般。
在我的初中、高中生涯中,我不止一次观看、参与过一些打架事件,小于这一次不是最激烈的,但是却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它改变了我对于打架的很多看法,让我深受启发,比如并不是所有的小痞子都能打,以少胜多不是不可能的,打架之前的战术制定很重要,准备好战斗武器必不可少,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临泉城南公园摆摊要交费吗?
要缴费
应该是需要交钱的,特别是如果你想在公园摆摊的话,都是需要交钱的,嗯,因为你占了那个公园的地方那么肯定是要付出钱的,厄,但是至于去哪里交的话,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你可以先去问公务员的那些管理者,然后再去问问那个什么城管吧。
事发三年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将开庭,嫌疑人将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事发三年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将开庭,嫌疑人将需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因为此次事件最终导致了人命的出现,出现两死一重伤的情况。三位被告人当中,父亲王军宏并没有参与打人事件,因此无罪释放,长子王爱文在诉求正当防卫失败之后,估计就要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判刑了,次子王爱武的判刑标准在于其精神分裂症的迸发是否在事件发生的时候。如果是,那么其的法律责任是无效的,如果不是,那同样要以故意伤害罪来定论。
一:事件发生的经过
事件的发生是正常不过的城管和小摊贩之间的故事了,这种类型的吵架打架事件在新闻上或者周边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但是此次事件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涉及到了人员的伤亡,这次事件造成了两位城管的死亡以及一位城管的重伤。
三年前,城管王翔军在执法的时候与摊贩王军宏父子三人之间吵架了,而且还产生了打架事件,最终派出所进行处理才得以平息,第二日王军宏父子三人并没有如约到派出所进行昨日事件的处理,城管王翔军知道之后,就带人来到三人摆摊的地方对其物品进行收缴,父子三人进行了阻扰,最终从吵架到打架,王爱武拿起武器对城管进行殴打,至此导致伤亡。父子三人也因此被逮捕。
二: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
事件的结果法庭暂未宣判,父子三人当中的父亲王军宏因为没有参与打架事件,因此得到了释放,而另外两位儿子则是以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了。长子王爱文估计会被判刑,因为正当防卫的诉求被驳回,次子王爱武因为有精神分裂症的存在,因此定罪的话还得对精神病进行判定才可以最终决定是否判刑。
最终的结果,是几个家庭都脱离了原本该有的生活的轨道,每一个人都不能幸免,每一个都在伤痛中渡过。所以。在执法和被执法之间,要学会合理和互相让步,别让一时的冲动导致最后的后悔。
临泉步行街摆摊要钱吗
要。根据查询临泉县官网,在临泉步行街摆摊是需要交纳摊位费的。临泉县,隶属于安徽省阜阳市,是安徽省的西北门户,位于黄淮平原的西南端,安徽省的西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