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新手还是老司机,车损这个东西都是无法避免的,谁也无法预料行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既然有风险,自然就需要对应的保障,车损险因此而出现,不过此前的车损险一直被不少人所诟病,直到车险改革之后才有所减少。

那么,车险改革之后车损险到底与之前有什么不同?值不值得大家投保?

改革后的车损险保障范围包含哪些?

车险改革之后,车损险已经大变样,除了原来的车损险之外,还新增了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发动机涉水险、不计免赔率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以及指定修理厂险。

以前这些险种只能在投保车损险之后再附加投保,而现在一块并入到了车损险当中,进行捆绑销售。

新的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用保险公司的话来说,投保了车损险之后。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和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车辆直接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以及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虽然车损险赔偿的是自身车辆的损失,但并不是所有的车辆损失都赔,这点值得大家注意。

例如,在车损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就有表明,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车损险不赔。

车轮单独损失,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加设备的损失,车损险也不赔;非全车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车损险同样不赔。

车辆贬值产生的理赔争议可以说是最多的了,如果是有第三方的保险事故还好,可以尝试向致害人索赔,如果是单方的保险事故,是无处索赔的。

车损险到底值不值得投保?

很多人都说,车险改革之后,保费要比原来贵了很多,车损险更是捆绑销售,将一部分不需要的险种强行并入到了一起购买。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从上述我们就能看出来,很多原来的附加险确实并入到了现在的车损险当中,而这些险种并不是随意并入其中的,都有其深意。

在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有这样一句话,车险改革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

什么是”消费者权益“?在过去,车损险的理赔产生过很多的争议,车辆进水不赔、车辆自燃不赔,车辆玻璃破碎不赔等等,最后因此走向法院的不在少数。

这些都是车辆损失,为什么车损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既然有如此多的争议,银保监会干脆将原本需要附加特定险种一块并入到车损险当中,为车损险增添新的保障,将原先车损险不赔的部分变为车损险能够理赔的部分。

虽然许多原本的附加险并入到了新的车损险当中,车损险的保障增加了不少,但是这其中仍有一些小细节是需要大家注意的。

首先是全车盗抢险,车轮、后视镜等单独损失是不赔的;其次是玻璃单独破碎险,车灯、天窗、后视镜的破碎是不赔的;然后是自燃险,外界原因导致的车辆自燃不赔;最后是发动机涉水险,车辆熄火后车辆二次点火造成的发动机进水损坏不赔。

像这些大家容易忽视的小细节,投保车损险之后多加注意就好,不要因此而导致车损险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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