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通报学生宿舍坠楼,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学院该担何责?

高校通报学生宿舍坠楼,这件事情发生在福建厦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在学校的通报中否认了网络上流传的消息,学校并没有向大家解释事件发生的原因。相信学校一定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才能够了解到事件的前因后果。所以网友一定不要造谣传谣,否则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网络上流传的版本中,可以看出这位学生是被他人推桑,导致出现坠楼事故。事件发生的非常突然,除了参与到几位学生之外,大家现在得到的消息少之又少。学校表示会重视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会和这位学生的家长以及监护人取得联系,这样才能进行后续的治疗。为了维护学校的稳定安全和谐,避免学生产生恐慌焦虑的情绪,大多数学校在出现事情之后都会想方设法地瞒下来。学校的出发点可以理解,相信学生一定不会故意透露一些根本不存在的消息。

因为学生已经是一位成年人了,所以可以为自己做的任何事情负责。这件事情可能和学校无关,所以学校方面担责的可能性比较低。但是学校一定要加强安全教育,让每位学生从事件当中吸取相应的教训,这样才会拥有更加充足的精力享受知识的乐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学校是一个微型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与人交往时,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以及纠纷。很多人的脾气异常冲动,想要在武力上战胜对方,但是大家一定要找到一个更加合理合法的解决方式以及途径,可以选择和他人取得安全的地带。也可以邀请第三方加入,这样才不会出现主观论断。大家一定要静下心来,好好的处理问题,同时需要站在一个更加客观全面的角度上。

网传本兮死于跳楼自杀是真的吗

无论是本兮,还是马晓晨,都去世了。去世时间是2016年12月24日,平安夜当夜。去世原因是坠楼。去世地点是北京。

我知道有很多粉丝朋友们都不愿意接受,笔者本人也难以接受。直至今日,还有许多人认为是被封杀或者是隐退,那么现在我为大家解答一下,为什么不是封杀或者隐退而是死亡。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官方工作室发布讣告。许多兮爷生前有过联系的人都可证实。包括小右、大眼炮、徐良、单色凌、贯诗钦、玉兔、阿悄、桃宝、单小源等等,以及兮爷的一些私人好友,还有极韵旗下的小昔米、童可可和其他艺人。

本兮QQ空间的背景音乐是班得瑞的《月光仙子》,而她的微信昵称改成了“最后听了班得瑞的《月光仙子》”。说明她是有准备的,不是突然或者偶然的,所以网上所传的高烧/车祸/生病等那些说法是不成立的。

本兮死前签约的是华谊,华谊是没有理由封杀她的。也没有哪个公司封杀哪个艺人需要这么做的:宣布死亡-举行葬礼-买通别人。

有人提到过沉珂的事件,但是本兮和她是不同的。沉珂当年是有严重的抑郁症,甚至有过自残行为,她只是在网络上发表过歌曲,没有任何合约在身。后来被家人送去治疗,被死亡的流言是从网友口中传出来的。而本兮生前没有过自残行为,她的抑郁更多是因为生活以及工作上的压力导致,她和华谊签了约,如果想要隐退是要赔付高额违约金的,官方工作室也没有必要发讣告宣布她的去世,所以也不可能是隐退。

为什么官方讣告写的是“因故去世”?

A:本兮的逝世,经纪公司而言也有一定责任,迫于压力,他们不敢公布真相。

为什么网上传言是因为抑郁症跳楼?

A:这个说法是由营销号传出来的,官方说法是“因故去世”。死因是因为抑郁症跳楼吗?说是,也不是。不能简简单单的推给“抑郁症”。她为什么会有抑郁症? 其一,本兮童年是不幸福的。母亲每天扮演着既当爹又当妈的重要角色,年轻的她会比一般的孩子更懂事也更敏感些。所以她不会把更多的压力带给她妈妈。更多的是自己承受。 其二、本兮身边的朋友很多。但大多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相识于网络 结缘于网络。在她低谷期,他们给予最多的的帮助就是语言上的安慰。并不能做到时时刻刻陪在她的身边,还有身边及个别号称她的朋友的人,她们只想利用这个人去达到一个什么目的,但是并没有人真正关心她的遭遇是什么。其三、也是最主要的,本兮年纪轻轻,来到北京。遇到昔米。签约极韵,她们的纠葛在两年前,她有错。她认。后来去了唐羽,公司并没有打算做她。用了两年的时间消耗她的人气,消费她的粉丝。在本兮生前,不断的收到唐宇的恐吓信,包括前段日子,没经过本人允许就拿晓晨的Demo私自打上唐羽的标签,唐羽是商人没错,但是他们没有人性。网上有个图。说唐羽从20到100万再到加录专辑,是真的,她22岁,但是从20岁到现在,她每天去的最多的是法院,收到的是传单和恐吓。在我们都以为,她的苦日子到头了,签约华谊,可以从新创作的时候,唐羽那边紧咬不放,华谊这边呢,她们是大公司,大公司没有那么多人情冷暖,她们要做到只是把事情做好,凭心而论。本兮的这张专辑,投入大,更专业。但是她并没有自己的话语权。所以不能简单的去相信“抑郁症跳楼”这个说法。

为什么本兮在31日微博有上线记录?

A:上线的人是本兮的妈妈,她是有本兮微博账号和密码的。

为什么能查询到本兮的身份证?是不是证明她没有死亡?

A:人死亡后身份证会被注销或者打上已死亡,但是身份证号是不会删除的,在网上仍然可以查询到。

为什么本兮坠楼24号逝世,27号发布讣告,难道其他人就没有发现或者围观吗?

A:坠楼是在晚上,北京市空气也不好,而且是冬天了,很少人会大晚上在外面。知道有人坠楼的人肯定是有,但是他们不知道坠楼的人是本兮。那怎么没有记者呢?记者没有开天眼,他们不能预知本兮的死。

为什么是火葬,而且葬礼上也放了本兮的歌?本兮是回族,按照回族风俗不应该这样的

A:这个说法是童可可微博透露的。不能确定真实性。但是葬礼举办地点是在北京,是由经纪公司办理,所以不一定会按照回族风俗来。根据北京殡葬法,必须火化,遗体要运回新疆也不容易。

为什么网上没有流露一张关于葬礼的照片,难道没有一个记者在现场吗?

A:因为葬礼是由经纪公司负责办理,兮爷朋友都有名额限制,更不允许记者。 27号公布去世的消息,但是28号热搜就下去了,但是比第一名热搜量高几十万。而且各大网站的本兮死亡的新闻都有被删,记者就算有拍到,发出来也会被删的,说不定还要丢饭碗。

本兮发过一个微博“来次熊抱”,来次熊抱--LCXB--BXCL--本兮藏了”等等 是不是暗示她知道她要被封杀了?

A:这种毫无根据的臆测实在是无脑。我举个例子:本兮在《下雪的季节》写到 "真实的我在哪 呃啊 坠落吧 落吧" 这是暗示她要坠楼吗?这怎么看也比“来次熊抱”那个靠谱多?其他诸如此类的臆测同理。

为什么我知道这么多,是不是水军?

A:都是基于本兮生前的好友所说。可以自行证实。

酒桌上发生口角对方回家后就跳楼自杀。如果法医鉴定出来是喝酒的原因该怎么办?

共同聚餐人应当根据客观情况对其他饮酒人承担随附义务,即特别的注意义务。但该特别注意义务应指饮酒人人身安全面临一定的风险和危害且达到一定程度时,其他聚餐人对饮酒人的照顾义务。

案情

2015年6月9日晚,宋鑫浩受同事马晓燕之邀,与其他同事美热木古丽·白三阿力、杨秋霞、马赛尔德、何云飞、张艳青等7人在其单位的女职工宿舍吃火锅,共计有3瓶啤酒、2瓶125克白酒、1瓶250克白酒,其中马赛尔德喝了1瓶啤酒,剩余的酒由宋鑫浩与何云飞喝完。吃完饭后,宋鑫浩一直留在马晓燕的房间。期间何云飞又返回叫宋鑫浩回宿舍,未果。6月10日0点左右,宋鑫浩从马晓燕房间到客厅后跳上客厅窗台坠楼。并未参与聚餐的张玉桂拨打120急救电话,马晓燕、马赛尔德等将宋鑫浩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法医室出具死亡证明,宋鑫浩死亡原因系饮酒后高坠(自杀)死亡。

宋鑫浩的父母宋成堂、粟雅丽认为福人聚鑫西式快餐店对员工管理松懈,马晓燕、张玉桂等人对宋鑫浩进行劝酒且未尽到照顾义务,导致宋鑫浩在醉酒行为不受控制的情形下不幸从5楼坠落当场死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各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的50%,计211200.5元。

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聚餐中共同聚餐人对饮酒人的醉酒状态及危险程度的判断标准,应以社会普通理性人的要求衡量。本案现有证据表明,宋鑫浩在聚餐时自带啤酒、白酒与案外人共饮,其饮酒及滞留在马晓燕房间聊天期间,没有出现意识不清、身体失控等面临人身安全的状况。且本案无论从聚餐地点、时间、人员范围上均不存在危险性。死者宋鑫浩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意识到饮酒过度对身体有害或导致思维不清楚的后果,更应该对自身生命健康负有注意义务。原告亦没有证据证明其他聚餐人存在相互劝酒情形或其他刺激及加害行为。聚餐后宋鑫浩留在女生宿舍,跳上窗台坠楼的行为事发突然,其他聚餐人无法预见,亦无法有效阻止、杜绝事件的发生,故不应对没有过错且不能预见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被告福人聚鑫西式快餐店店长刘伟得知宋鑫浩喝酒且在女生宿舍不走后,先后让马晓燕、何云飞将宋鑫浩拉回宿舍。事发后店长第一时间拨打了110及120电话,已经尽到对员工下班后的管理职责,不应承担责任。遂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宋成堂、粟雅丽的诉讼请求。

原告宋成堂、粟雅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8日作出二审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有学者将免费搭载、盛情款待、友情照料等行为称为纯粹的“情谊行为”,也有学者将此类行为引起的关系称为“好意施惠关系”。实践中,因请客喝酒、好意搭载所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并不鲜见,主流观点都是将过错责任作为好意施惠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本案也不例外。引用的条款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按照一般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需要四个要件才能承担赔偿责任:加害人实施了违法加害行为;受害人遭受了可救济的损害;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故意或过失)。在“好意施惠关系”中,三、四条的考察更为重要。

1.被告对于宋鑫浩之自杀行为是否具备客观上可预见。“客观上可预见”主要是指根据生活原型、发生频率等考察行为人对于某种危险是否能够预见。比如,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因喝酒引发疾病猝死、酒后找不到回家的路而冻死等等。因此,发生行为人客观上难以预见的危险,很难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本案中,喝酒聚会的发起人是福人聚鑫西式快餐店职工马晓燕,宋鑫浩属于受邀人,啤酒、白酒均其自带,聚会结束后其他人各自回宿舍,唯独宋鑫浩没有离开马晓燕的宿舍。无论从聚餐地点(宿舍)、时间(晚上)、人员(同事)范围上看,宋鑫浩喝完酒后并未外出离开聚会人的视线,也不存在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大家都是认为待在宿舍里是较为安全的。但是宋鑫浩从马晓燕房间到客厅跳上窗台坠楼的行为事发突然,被告马晓燕等人无法预见,故不应当对没有过错且不能预见的后果承担法律后果。除非宋鑫浩之前就多次流露出厌世、自杀的倾向或举止。

2.被告对于宋鑫浩自杀时的行为能力状况的判断是否符合社会普通理性人的要求。“行为能力状况”是指行为人控制自身的辨识能力。如果聚会人知道受害人已经不具备相应的识别能力,那么造成的人身损害结果,应当认定聚会人为重大过失。本案中,与宋鑫浩聚会的同事均是年轻人,饮酒过度对身体有害或者导致思维不清楚的后果都是认知的,宋鑫浩饮酒时及留在被告马晓燕宿舍聊天期间,并没有出现意识不清、身体失控等状况,也让马晓燕等人认为其并没有“喝醉”,这符合社会普通理性人的判断。同时,本案聚会过程中仅宋鑫浩与何云飞两人喝白酒,其他人并未喝酒,亦不存在其他人呈现“醉态”判断失误的问题。

3.被告对于宋鑫浩自杀行为是否进行了积极的救助。宋鑫浩在女同事宿舍喝酒后不走,被告福人聚鑫西式快餐店店长刘伟先后让马晓燕、何云飞将宋鑫浩拉回宿舍,未果后何云飞一直守候在马晓燕宿舍。事发后店长第一时间拨打了110及120电话,马晓燕与马赛尔德等将宋鑫浩送至医院。从以上时间段的推进可以看出,虽然聚会人没有预见到宋鑫浩坠楼的危险,但在死亡结果发生后,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救助,已经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

李小沐跳楼是怎么回事

关于李小沐同学坠楼事件的说明

感谢市民和网友对李小沐同学坠楼事件的关心和关注。李小沐同学的坠楼不仅是市民的痛,更是学校的痛。目前相关部门的调查已近尾声,我们就李小沐同学坠楼事件作出如下说明。

一、 关于事件的经过

11月28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学校政教处张副主任在校门口值班。14时20分左右,学校一名高三女生告诉张副主任一名初中女生在校外某小卖部与商家发生争执,请求张副主任出面解决。张副主任与店主交涉后将该女生领到学校门卫室等候。14时30分左右,张副主任带着李小沐和其他4名同学前往政教处了解情况。回教学楼途中,李小沐未进入教学楼,悄然离去。当时张副主任不能确定李小沐的具体班级和姓名,他先后到教学楼各班寻找该女生,在寻找到初二(8)班时,发现该班一名学生未来上课,根据特征比对后,确认缺课学生就是李小沐。政教处的教师及班主任当即安排并带领学生四处寻找,同时将情况告知了其家长。寻找过程中,学校保卫人员查看了校园视频监控资料,并根据影像继续寻找。16时30分左右,有学生上厕所途中发现该女生从3号家属楼七楼楼顶坠落。目击学生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并拨打120请求施救。根据现场情况,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机关、市教育局报告。后经青海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确认该女生死亡。

二、 关于学校事后所做工作

1.事发后,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拨打120、报案、联系家长,并在事发第一时间将情况逐级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市教育局根据市领导指示,立即派2名副局长赶往学校指导展开工作。

2.学校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分别设立学校维稳小组、家长安抚小组、处理协调小组,做好整个过程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期间,及时到学生家中进行了慰问,并安排专人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家长做好有关工作。

3.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安排班主任对全体学生进行思想引导,稳定师生情绪。

4. 学校停止了一切娱乐活动,组织师生并通过网络,以在出事地点送千纸鹤、献小白花等方式向李小沐同学表达了哀思。

5.主动配合家属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三、关于案情调查的情况

事发后,西宁市**局、西宁市城西**分局有关领导及办案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展开调查。11月30日上午,城西**分局向学校出具了《西宁市**局城西分局法医学尸表检验意见书》。结论是:死者衣着完整、体表无严重损伤,结合现场堪验,可以排除他杀性暴力致死因素。

四、 关于网上处分传言

依据《西宁七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处分学生要经过调查、核实,征求班主任意见,并经过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再告知家长后宣布处分决定等程序。在不知学生姓名和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不可能给学生任何处分。政教处张副主任在与李小沐接触过程中,还未谈及该生与商家的争执事由,更没有任何不正常的批评教育(整个过程中均有其他学生在场)。

一个鲜活生命的离世,给我们带来很多反思。不推卸,不躲避,依法合规,妥善处置是我们处理这起事件的基本态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开展好“珍爱生命,热爱生活”等系列教育,进一步把育人为本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建设,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氛围,办好学校,育好新人。

西宁市第七中学

2011年11月30日

红衣女子阳台坠楼系自杀,但网友们从中发现了什么疑点?

在三亚的一栋酒店式公寓的25楼,有一名红衣女子在阳台外跳舞,虽然物业接到其他住户的反馈,去对这名女子进行劝解,但是当事人却表示在拍视频,没有听从物业的劝告。

随后,在很短的时间内该名女子就从阳台坠亡,警方赶到现场后经过勘测现场的情况,确认这名女子系自杀。不过从这名女子怪异的穿着、室内搜出来的遗书等方面,网友都觉得女子的自杀疑点重重。

一、该红衣女子多次在阳台外拍摄视频,衣着怪异。

这名41岁的红衣女子,从大红色的头巾到红色的连衣裙,甚至大红色的鞋子,这样的穿着让人觉得跟普通人的审美差异巨大。已经超出了大家认可的审美和穿着接受范围,所以穿着这身全身大红色的怪异装扮自杀,让人纷纷产生了各种遐想。

这名女子与其说在跳舞,不如说是随意的扭摆。因为在阳台外边,基本也没有什么空间,只有一个窄窄的边沿,这名女子甚至不能双脚完全踩踏着站稳在上面,只能借助于双手紧紧抓握住阳台的栏杆,才能保证自己不掉下去。

在这样的空间内,这名红衣女子随意摇摆自己的身体,并且时不时地放开一只手在空中挥舞,让其他住户看到后惊吓不已。有住户从窗外看到这一情况后赶紧报告了物业,物业专门派了工作人员去这名红衣女子的房间进行规劝。

当物业敲开门之后,是一名男子打开的门,当时这名红衣女子还在阳台外表示:没事,我们在拍视频。此时的情景,并没有看出任何自杀的迹象,但是物业刚刚离开几分钟之后,就发生了坠楼的惨案。所以如果定性为这名女子的坠亡为自杀的性质,这是让人怀疑的疑点之一。

二、在女子居住的室内警方搜出了遗书,并且内容注明自愿捐献器官。

这名女子经警方公布的年龄为41岁,已经不是十几岁二十来岁的青少年,从心智上来看,已经趋于成熟,不会做出一时兴起的行为。在女子的室内搜出了遗书,在遗书上披露出来的内容上显示,这名女子表示在自己离开人世后,要把可以使用的器官无偿捐献出去。

既然有这种大无畏的奉献精神,一般在思想境界上不会因为一些生活的琐事而想不开。所以从这些情况来看,这名女子判定为自杀,也是其中让人产生疑问的一个方面。

试想从25楼掉下来,如此高的高度,再健康的生命体也会立刻殒命,身体的器官也就无从说无偿捐献的事情了,以这种方式离开人世间,和女子的遗书上的遗愿是不相符的。

并且,遗书的内容非常简短,对于自己的家人、财物没有任何的嘱托和安置,并且遗书的内文部分是打印体,而签名又是手写体,让人理解不了,并不是内容繁复的遗书为什么要去打印?这也让人们对于红衣女子坠楼自杀事件增加更多的疑云。

三、在酒店里开门的男子未披露与红衣女子的关系,让人对其产生疑惑。

在酒店式公寓中,这名红衣女子好像并不是第一次在阳台外跳舞,居住在附近的其他居民也纷纷表示见过这名女子这种怪异的行为。

之前的时候并没有发生意外,而这次在跳舞的时候竟然坠楼,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如果是自杀,和这名女子一起拍摄的男子和红衣女子是何种关系?

如果作为家人,对于把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去拍摄视频的行为,相信没有几个人能够认可。况且还不是一时兴起,因为是被人反应过,多次在阳台外拍摄跳舞的视频。

如果不是家人,是其他的某种合作关系,对于女子的怪异行为和有自杀的想法,可能也会有所感知,而在物业劝说这名红衣女子返回室内的时候,这名男子也并没有一起进行劝说。

结束语:

悲剧一旦产生,就是无可挽回的,只能愿逝者安息,也希望其他的人对于这类事件引起重视。

无论这名女子是因为自杀还是意外坠楼,都是因为把自己置身于危险境地拍摄视频直接引起的,所以对于执着于打卡、拍摄另类危险照片和视频的人,也要引以为戒!

呼和浩特一女子坠楼引发争议,该事件存在哪些疑点?

呼和浩特有一小区在11月4日发生了一起坠楼事件,据说是一名55岁的女子,警方在到达现场之后发现这名女子在坠楼之后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不过由于这起案件存在有很多疑点,引起了很多网友的争议。比如这名坠楼的女子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会跳楼,否则好端端的一个人,当然是不可能选择轻生的。

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后在通报中表示,这名女子是因为患有焦虑障碍,所以才会跳楼轻生。而且在2019年的时候,这名女子就被医生诊断患有焦虑障碍,还服用有控制病情的药物,也就是说这个疑问的解释还是可以说得通的,完全就是属于一起自杀的案件。如果这起案件真的是非常普通的自杀案件,想必也不会让这么多人如此关注。

网上有消息说,这名坠楼女子的女儿得知母亲跳楼的消息之后,想要冲出家门,却被铁皮门给堵住了。而且这名女子的女儿也一直都在物业群里面哭诉,希望能够将铁皮门给打开。但是最令人疑惑的一点就是,小区的物业是否即使把铁皮门给打开?还是过了几十分钟之后才打开铁皮门?结合网传的各种消息截图来看,还有一些小区业主直接就拨打了报警电话,但是过了20多分钟,120一直都没有来,所以小区焊死的铁皮门始终是一个疑点。

除此之外,还有小区物业人员在接到坠楼女子女儿的电话时,所采取的举动也令人匪夷所思。坠楼女子的女儿联系小区的物业人员之后表示,自己的母亲已经出现了自杀倾向,情况可谓是非常危急,希望物业人员帮忙拨打120。但是物业人员却对此表示自己非常忙,让她自己打,所以物业人员在当时究竟忙什么,也是一个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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