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常年在外女子既工作又带娃,离婚后婆婆向其索要10万带孙费。
山东泰安市一名女子姚某与丈夫在2013年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由于丈夫常年在外工作,姚某不得不既工作又照顾孩子。期间,姚某的婆婆李某曾经帮忙代为照顾孩子。然而在两人离婚后,李某向法院索要了10万元“带孙费”,称自己抚养过孙女,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据宁阳县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姚某和丈夫已经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祖辈的亲情仍在,所以不应该把长辈之间的矛盾加注在孩子身上。因此,法院明确表示不支持李某索要“带孙费”的行为。
真无语:丈夫常年在外,又要上班又要顾孩子,真心不容易。婆婆想要带孙费也可以和儿子要呀,毕竟不是一个人的孩子,你儿子常年在外也没尽到父亲的责任吧,或者也可以让你儿子努力点多赚点,既能养家也能请保姆嘛,这样当妈的可以安心在家带孩子也不用婆婆来带了,对吧。
我们处理家庭纠纷时,我们还是应该尽可能避免将矛盾和责任推卸给无辜的孩子或其他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