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语音朗读: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runpll@foxmail.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