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威 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威龙有机葡萄酒,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核查了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威龙股份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珍海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 的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王珍海先生和王 冰先生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威龙有机葡萄酒;会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 2016 年度实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名称 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方提 山东威龙集 30,000 28,900 供的担保 团公司 小计 30,000 28,900 龙口市幸福 向关联方销售 里餐饮管理 10 8 零星购买 产品(葡萄酒) 有限公司 小计 10 8 龙口市幸福 接受关联方提 回厂游的经销商人/次 里餐饮管理 590 503 供的服务(餐 比计划减少 有限公司 饮) 小计 590 503 合计 30,600 29,411 (三)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7 年 占同类业 2016 年 占同类 本年预计与上年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名称 度预计 务比例 实际发生 业务比 实际发生金额增 别 金额 (%) 金额 例(%) 减(-)及原因 增加的原因是 山东威龙集 接受关联方 50,000 55.55 28,900 60.52 2017 年计划贷 团公司 提供的担保 款授信额度增加 小计 50,000 55.55 28,900 60.52 龙口市幸福 委托关联人 里餐饮管理 销售产品、 有限公司 20 0.02 8 0.01 零星销售 商品 小计 20 0.02 8 0.01 龙口市幸福 接受关联 里餐饮管理 500 1.4 503 1.43 方提供的 有限公司 服务 小计 500 1.4 503 1.43 合计 50,520 29,41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基本情况: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法定代表人:范崇彬;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成立日期: 1995 年 03 月 10 日;经营范围:销售发酵粉、酵母粉、饲料;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果蔬种植;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该公司 为威龙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亲属 100%控制的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威龙集团公司合并总资产 131,573 万元、净 资产 11,197 万元,主营业收入 9,762 万元、净利润 187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龙口市幸福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莱街道南山路北首;法定代表人:张波;注册资本:壹佰 万元整;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20 日;经营范围:餐饮管理、会议服务,土 特产品、副食品、日用百货、烟酒饮料、服装销售,茶室,咖啡厅,停车服务, 餐饮服务。该公司为威龙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亲属 100%控制的公 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龙口市幸福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1,389 万 元、净资产 265 万元,主营业收入 1,112 万元、净利润 78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 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 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公司的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 公允的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 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威龙股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 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 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审议的确认 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波雷浩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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