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合法吗

10月27日,上海的贾女士在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价格为11400元。

贾女士称回家后发现衣服的商标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

贾女士表示购衣时曾被店员要求签署“更换条款”,条款显示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如果不签名,就不能拿衣服。”贾女士表示,当时,她只能在这份条款上签了字。

10月28日,贾女士向国金中心“加拿大鹅”门店店长投诉,店长称没有权力退货需要总公司解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中国区通用条款。

对此,门店工作人员表示,正常实体店铺出售货品不能退,因为顾客是看到实物购买的,所以不能退,14天之内可以换货一次。店员表示,线上比如淘宝店看不到货,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对于商品不符合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对其修理、重做、更换、退货等,而商家在付款前不告知,在付款后让消费者签署所谓的《更换协议》,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月30日,@央广网评论称,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品牌方首先要做的是积极同消费者沟通,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方案,如此才能重新赢回消费者的信赖。“加拿大鹅”却先入为主,给消费者限定维权的条条框框,一句“中国大陆地区不能退货”让消费者碰壁而回,后续更是处处设卡。用地域来区别对待消费者,这样的“双标”,是满满的“傲娇”,必定不被中国法律所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绝不是某个厂家一纸条款就能有“豁免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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