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附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结合本职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问题2:谁应该参加继续教育?
答:湖南省内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其下属在湘单位申报职称并晋升为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参加继续教育。
问题3:继续教育的效用是什么?
答:就国家而言,继续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是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作用的有效手段,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参与全球科技经济竞争的重要保证。
对个人来说,继续教育可以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因此,国家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职业资格聘用(含评聘,下同)的条件之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续聘也要把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问题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参加时间是怎样的?
答:继续教育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分钟)。
问题五:2020年我省公共需求科目主题是什么?
我省2020年公共需求课题主题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问题6:《通知》对2020年参加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确定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2020年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副职称)期限为2015年至2019年(博士研究生继续教育学时(副职称)期限为2018年至2019年,硕士研究生继续教育学时(副职称)期限为2016年至2019年)。
问题7:如何办理学时(分)证书?
答案:1。省级主管部门收集汇总报名手册、公共科目培训资料和专业科目合格人员公示名单,于6月1日至7月31日由省人社厅统一审核办理《课时(分)确认单》。原则上不接受本部门下属单位和个人。省直单位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注册和课时确认,由省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有职称自主评聘权的高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相关要求,自行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分)。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宣传材料应于8月31日前加盖公章,报省人社厅专项技术处备查,统一办理学时(分)认定表。初中学时(分)按有关规定自行认定和执行。
3 .市州小时(点)标识。参加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由市、市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的认定统一采用学时(分)认定表(免费申请)。
4.确定的其他工作人员时数(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自由职业者按照属地原则认定继续教育学时,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档案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核定。中央在湘单位委托我省进行2020年高级职称评审的,由单位人事部门收集汇总本年度公共科目培训资料和专业科目合格人员公示名单,于8月1日至8月31日到省人社厅专项技术处统一核定并办理《学时(分)认定表》。
问题8:继续教育有哪些形式?确定学时(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何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