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齐田氏①祖②于庭,食客③千人。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④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⑤之。

有鲍氏之子,年十二,亦在坐,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⑥生,类⑦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彼此相食,非相为而生。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⑧为人生之?且蚊蚋⑨噆⑩肤,虎狼食肉,岂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

注释

  1. 齐田氏:齐国姓田的贵族。
  2. 祖:古人出远门先设宴祭路神叫“祖”。
  3. 食客:投靠在贵族门下有一技之长的人。
  4. 殖:种植。
  5. 和:附和,表示同意。
  6. 并:共同。
  7. 类:种类,物类。
  8. 本:本来,原本。
  9. 蚋(ruì):一种吸血的小虫。
  10. 噆(zǎn):叮咬。

译文

齐国贵族田氏在庭院里祭祀路神,应邀参加宴饮的宾客竟有上千人。有人献上鱼和雁,田氏看到后感慨地说:“上天对百姓的恩德多么深厚啊!种植了五谷,生养了鱼、鸟,供我们享用。”赴宴的众宾客都随声附和。

有一个姓鲍的十二岁小孩也在宾客中,这时他走上前说:“事情并非像您说的那样。天地之间的万物,和我们共同生存在世上,都是物的种类。物的种类并无贵贱之分,仅仅以智慧高低和力量强弱的不同而相互制约,强的一方能够吃掉弱的另一方,不是为了对方的生存而生存的。人类获取能吃的东西食用,哪里是上天专门为人而产生的呢?而且蚊、蚋叮咬人的皮肤吸血,虎、狼吃人的肉,难道说上天生出人是为了蚊、蚋可以吸血,虎、狼可以吃肉吗?”

出处

《列子·说符》

人物介绍

列子:(约前450年—前375年),名御寇,战国前期道家代表人物。郑国圃田(今河南郑州)人,古帝王列山氏之后。隐居郑国四十年,不求名利,清静修道,后被尊奉为“冲虚真人”。先秦天下十豪之一,道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教育家。

列子是介于老子与庄子之间道家学派承前启后的重要传承人物。其学源于黄帝老子,主张清静无为,归同于老庄。创立了先秦哲学学派贵虚学派,对后世影响深远。

启发与借鉴

这位鲍氏之子虽然年幼,但是不畏权贵,敢于表达自己的见解。他驳斥了齐田氏的万物由上天制造出来的唯心主义,揭示了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人与自然应平等相处,和谐发展的道理。

老子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说明了天地看待万物是一样的,不对谁特别好,也不对谁特别坏,一切顺其自然发展。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份子,并不是主人,切不可随意破坏环境,否则只会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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