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野广告清理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野广告清理方案1
为有序推进野广告清理工作,按照《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野广告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全面清理城乡周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积极推进对主要街路沿线临街建筑外立面存在的难以清除的喷涂广告进行粉刷遮盖。
三、工作分工
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全面清理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违规设置的灯箱、条幅等临时广告,清除采用胶粘、刻画、喷涂等难以清除方式设置的临时广告。对相关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
遮盖。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县交通局。全面清理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县公安局。加大对喷涂、刻画等涉嫌毁坏公私财物广告设置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
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
四、工作措施
成立组织机构。相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机构,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
压实责任。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口前镇、开发区协同清理。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野广告清理。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摸清底数。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自身工作任务,对辖区、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集中攻坚。各乡镇、各部门聚焦前期调查掌握的数据,根据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销号处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高质量、髙标准完成。
巩固提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不断完善, 及时总结清理工作成熟经验措施,逐步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达成既定工作目标。
检查验收。县“七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野广告清理的工作合力,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的完成好清理任务。
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广告清理工作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意义,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营造全面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强化指导,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和日常执法经验,加强对各乡镇野广告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各乡镇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野广告清理方案2
“野广告”是影响城镇容貌的一大顽症,屡禁不绝,被市民称为“牛皮鲜”,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为进一步加大对“野广告”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彻底根治顽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城镇容貌景观,根据《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研究决定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野广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在区委区政府召开“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以后,义堂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野广告”治理动员大会,迅速行动。为确保“野广告”专项治理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治理任务和目标
(一)彻底治理镇域范围内“野广告”、“牛皮癣”。对义堂镇范围内,在沿街建筑外立面、路面、居民区楼宇楼道、市政公共设施等乱涂乱画乱贴的各类“野广告”进行彻底清理,并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野广告”治理长效机制。
(二)推进沿街店铺“洗脸工程”,维护沿街建筑整洁。彻底清理沿街店铺玻璃门窗的乱贴乱划、乱扯乱挂的各类宣传促销招贴,将乱贴乱画、乱扯乱挂治理成效纳入城市管理责任区日常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治理区域范围
1、镇驻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2、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沿线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
3、商场、广场、公园、沿街店铺等公共场所。
4、居民区、楼宇楼道。
四、治理活动责任分工
“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协作联动、依靠群众、依法治理的原则。
1、各包片副科级干部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通讯企业。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通讯企业具体负责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及“野广告”行为的电话号码采取限制其使用功能等治理措施。
2、义堂城管中队综合办公室负责“野广告”治理活动的总部署、调度、督导和考核。
3、各工作区负责各工作区范围内的“野广告”的工作部署、调度和治理工作。
4、各村居负责对背街小巷、居民区、楼宇楼道乱贴乱画等“野广告”的清理工作。
5、派出所负责针对广告内容涉及制贩假证等违法案件的受理侦破,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斩断一批制贩网络;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阻碍执行职务、妨害执行公务的,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处置,严打暴力抗法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违法广告清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6、商场、广场、公园、沿街商铺等公共场所的“野广告”整治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2月25日-2月28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任务目标和督导考核奖惩办法。各工作区、村居要进一步明确各自治理范围,梳理“野广告”高发路段、节点。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让治理“野广告”观念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动员全社会和广大市民深入广泛参与。
(二)集中治理第一阶段(2018年3月1日-3月31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治理范围内的“野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巩固。进一步落实源头控制,加大处罚力度和追呼频次,防止各类“野广告”现象出现反弹。
(三)集中整治第二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30日)。深入开展沿街门店“洗脸工程”,清理沿街店铺门窗张挂宣传海报、招贴。沿街店铺门窗玻璃除警示标识以外,不得有乱贴乱划、乱扯乱挂。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5月1日以后)。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治理。
六、工作措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加大“野广告”的清理力度。加大“野广告”清理频次,并长效巩固治理成果。各工作区、村居安排落实专业保洁队伍对辖区内“野广告”实施全天候清理、喷涂。根据“野广告”张贴、涂划特点,保证每日凌晨七点前清理一次,白天不间断巡查清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野广告”清理保洁队伍应配备高压喷枪等必要的设备和器械,适合高压清洗的进行高压清洗;不能使用高压喷洗的进行喷涂覆盖,且覆盖后应与原有色调相符,最大限度保持环境原貌。鼓励各工作区、村居将“野广告”日常清理纳入环卫保洁作业,对“野广告”清理和环境卫生保洁“一体作业、一体考核”,节省巡查成本和考核成本,并且便于实行“野广告”全天候清理,将“野广告”清理一并纳入环卫保洁。
(二)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野广告”。城管中队对日常巡查发现“野广告”时,应及时取证、追呼,并加大处罚额度。对“野广告”取证后,汇总至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追呼。公安机关加大对“办证”、“贷款”“开发票”等治安案件的侦破;宣传办对侦破案件及时广泛深入宣传,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打击“野广告” 的产生;通信部门对经查证核实确实从事“野广告”的电话号码,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暂停其在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
(三)坚持疏堵结合,畅通便民信息发布渠道。鼓励社区居委或物业管理企业在居民小区内设立便民信息发布栏,畅通便民广告和信息发布渠道,将便民信息发布纳入规范管理。
(四)坚持依靠群众,打赢“野广告”治理的人民战争。通过城市管理“12319”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城市管理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接受群众对“野广告”的举报投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及时落实群众举报线索,加大 “野广告”清理和相关案件查处力度,共同维护城市市容秩序。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工作区、村居要高度重视“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务。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导,兑现奖惩。在专项治理期间,镇创建办和城管办加强检查和督导,及时调度、通报“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明察、暗访的形式检查治理成效,检查考核成绩以村居为单位全镇排名通报,在新闻媒体公布,并将考核成绩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日常考核。将“野广告”治理工作作为2018年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重点,纳入年底城镇管理工作评先树优评价指标。
(三)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引导。定期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提高市民参与意识,加大对“野广告”曝光力度,通过宣传讲解教育,引导市民对不文明行为的自觉抵制。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整治活动有效长效。为确保“野广告”整治活动有效长效,各工作区、村居务必加大资金投入,做到清理到位、保持到位、考核到位。
【野广告清理方案【精选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