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收货时,发现物品已经被损坏了……”家住城区南岸西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闲暇之余她喜欢逛逛网店,在网上选购一些小商品,前几天她在网上购买了一瓶价值235元的碧欧泉乳液,因为换货所以就把商品寄回给重庆的卖家,可是货物在运输途中被损坏了,遂向快递公司索赔,该公司则称,要把货品送回总部进行仲裁后再行赔付,整个过程要数月的时间,否则就只赔付商品的部分金额。
 

消费者:只赔60元难以接受

  据张女士介绍,把货物交给快递公司时,对方要求她填了张快递单,并交了12元的快递费。“除了叫我填写名字、电话、地址外,快递公司并没有叫我阅读单据背后的契约条款,也没有告知我任何关于损坏、丢失的赔偿细节。”张女士说,那份单据是几张重合在一起的,填写的时候根本看不到背面的内容。

  昨(15)日,张女士快递的物品送到了重庆,收货人在签收时发现,物品已经被损坏变形,便立即与张女士取得联系,并拒绝签收货品。

  记者在张女士提供的速递单据上看到,该单的背面印有一份契约条款,其中第8条说的是,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未保价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也就是说张女士被损坏的物品最高只能得到不超过60元的赔偿。

  “200多块钱的东西只赔我60块钱,我肯定不干。”对此,张女士表示很难接受。

  快递公司:

  无法给予全额赔偿

  随后,张女士来到该快递公司宜宾分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要求张女士出示了物品价值的相关证明后,表示公司内部有规定,如果快递的物品受损,应把受损的物品送到上海总部,经过审核与判定,如果公司有责任,再给客户进行赔偿,整个审核判定过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

  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和张女士联系上了该快递公司的负责人李经理,对于张女士所反映的问题,李经理表示因为张女士的快递物品没有进行保价,所以公司不能进行全额赔偿。

  “李经理说我这件快递物品证实是235元,因为快递员没有告知我契约条款和保价是他们的疏忽,所以最多只能赔偿我180元,如果我不接受,要走法律途径的话,那么他所说的赔偿180元的承诺也将无效。”张女士告诉记者,无奈之下,她只有接受了180元赔偿。

  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罗和辉律师。“如果快递公司在接受货品的时候没有提醒或者告知消费者相关条款和契约,货品一旦在运输途中损坏,消费者有权要求快递公司对货品进行全额赔偿。”罗和辉说,消费者也可以根据《新邮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目前,国内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众多,良莠不齐,罗和辉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快递公司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一、选择信誉高、规模大、网点多的快递公司。二、填写《快递详情单》时要如实填写委托快递公司托运(邮寄)物品的品名、价值、保价金额,并由快递公司核对确认。三、消费者在收货时,一定要验清货物后再签字确认。四、消费者在选择快递公司前,可以到网上查询该公司的投诉及处理情况。五、如遇纠纷,需保留有关证据,并尽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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