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送东西多久犯人能拿到
一般当天就可以。
1、看守所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罩物源障侦查、以免犯罪人嫌疑人逃跑、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4、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较大区别。
5、一般一个月能送2次衣服,看守所能送衣服,看守所有规定,所有的衣服和裤子上面都不允许有金属,不准用皮带,皮鞋也是不允许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物态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蚂做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 什么时候可以送衣服 可以见人吗?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毁颂形之一。除个别看守所要求只能在看守内购买外,纤芦郑根据本人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大多数看守所都是可以,但是在判刑以前不能见面,衣服只能送到指定的窗口。在看守所期间的犯人可以由外面送钱和衣服进去,也可哗猛以在里面买食品衣服等。看守所有规定,所有的衣服和裤子上面都不允许有金属,不准用皮带,皮鞋也是不允许穿的,不能有鞋带,只能穿布鞋、拖鞋等。
人被刑警队抓走了,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送衣服。这是什么意思?
被抓走,问题可大可小。但考虑到现实,通常情况就是被拘了。
以前介绍过,拘留有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
在这里,“司法拘留”且不做考虑。
即便如此,也还有行拘和刑拘两种情况。
行拘,如果只是一个事,最多15天就出来了,就算合并处罚,最长也不过20天。这种就可以说问题还不算大。因为行政拘留本身就是一种处罚手段了。
若是刑拘,一般14天,最长37天。这要看案子进展,3~6个月移交,审判之后才会定最终处罚。至于到底怎么样,这你得去咨询相关机关。刑拘不是处罚手段,它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是对嫌疑人强制控制,但这还不是嫌疑人最终应接受的处罚。
总之,既然通知送衣服,一般就考虑被拘了。但不知道案由,也就不知道接下来会是什么情况。
不过作为家属的话,心里好歹应该有点谱吧?现实中,大多数情况涉嫌刑事犯罪,面临刑事处罚,算是比较严重的了。
这是常“住”的意思
刑警队,是刑孝迅事警察队的简称。刑警队顾名思议专门办刑事案件的警察队。县,区公安局下设刑警大队,地级市公安局有刑警支队,省级公安厅有刑警总队,公安部有刑侦局。
刑警队的警察不象派出所的警察,既办刑事案件,又办治安案件巧拿此,还调解民间纠纷。
人被刑警队抓走了,24小时内通知家属送衣服,人抓哪去了?“住"看守所。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监狱统一发放衣被。而入住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衣服自带自备。
人为什么被刑警队抓走了,警察是不是有权随便抓人?不是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警队不会凭白无故抓人,得有上述七种情况才可抓人。抓人要有拘留证。被抓的人心里也该明白,对这七种情形是否踩了地雷,触了哪一条。家人也得琢磨,你家的人干没干以上七种情形其中之一。
公安机关对拘留人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收集犯罪证据。在拘留三日内,最长37日,向检察院提起批捕申请。
刑警队抓人的结果基本上都是刑拘,送衣服就可以肯定回不来了。过了一年多才听说判刑了。我曾在街坊家看过一张明信片上边印的是密密麻麻的格子,每个格子是数量和名称如手纸,内裤,袜子,背心等等家里按照这个给准备东西然后送过去。
首先,人被刑警队抓走的肯定是犯了刑事案件,只要是出动刑警队来抓人的,刑事拘留之后肯定是要被判刑的。至于被判多久那就要看案件的严重程度了。
这个时候刑警队通知家属送衣服,家属肯定只能乖乖送过去,不然人在里面都没衣服换了。
刑事拘留期间警方肯定还没有结案,家属想打听情况肯定是打听不到的,因为案件还在调查中,警方不会透露案情。所以只能等到警方结案移送检察院起诉,然后法院判决了才能知道案件是否严重,要判多久。
现在家属能做的只能等待结果,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请个律师,律师是可以去看守所见人的,家属可以把律师当做中间人,了解一下情况,如果案件性质不是特别严重,那也不用太担心,如果案件性质比较严重,那等法院判决的时候家属应该做好心理准备了。
不过从目前题主的情况来看,事情应该是比较严重的,因为毕竟是刑警队来抓的人,如果不是重大的案件,基本上都是治安大队或者派出所的民警来抓人了,只要出动刑警队来抓人的,肯定是犯了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了。因为刑警就是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警种。
人被刑警(侦)队抓走了,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送衣服。这是什么意思?
公安机关刑警(侦)队抓走(拘传)犯罪嫌疑人,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已经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一定的犯敏纯罪事实,所以才“抓”(拘传)人。
公安机关经过了二十四小时(案情重大或复杂))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犯罪嫌疑人应该已经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所以公安机关通知其家属送衣服。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不能超过十二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开始计算。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逮捕措施(或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必需作出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或释放(此案显然不可能)的决定。
被“抓”(拘传)走的犯罪嫌疑人二十四小时后,公安机关通知其家属送衣服即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或说明公安机关审讯卓有成效。被“抓”(拘传)走的犯罪嫌疑人大概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或逮捕)。否则“送衣服“亦没有必要。
法律规定,刑警抓人了以后,一般都会进行刑拘,关押到看守所里面,在抓人之后二十四小时内会通知家属,内容主要是是通知嫌疑人的下落情况,以及要求家属给嫌疑人寄送衣服还有钱去做生活费,衣服不能有金属拉链或者扣子这些金属性的东西,所以寄送衣服的时候也有规定的。
再者被通知送衣服,说明已经关押到看守所,因为看守所里面提供的衣物不如监狱里面,所以还需要嫌疑人家属自己提供衣服,用来满足嫌疑人平常的生活上面的穿着,当然也可以因为距离太远不方便寄送,可以转化为提供金钱当做生活费用,来作为平常生活开销的需求。
第三,一般被通知送东西过去,都是犯了大事,短时间内很难出来,所以收到这种通知,那就说明了人已经犯大事,属于违法犯罪的事情,而进入看守所那就必然是犯罪案件,这些都是需要判刑的,所以不是三五天的时间,至少都是几个月以上甚至以年为单位。
而普通拘留,比如说治安拘留这些,都是在半个月以内的,这些不需要通知送衣服,但是会通知家属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家属自己也可以在正规的规定下申请给自己被拘留的亲人送生活用品,警方在普通拘留上面不会主动说让家属送生活用品这些,这些正常来说就是在刑事案件上面发生。
而刑警出手说明案件是涉及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抓人通知家属那就是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里面,等到案件侦办判决结束了才会决定去向,所以看守所里面待着都是几个月以上的关押时间,里面只提供普通的证明身份的衣服,其他的要家属自己去提供。
所以一旦被刑警带走,那就说明涉及刑事案件,叫送衣服过去,那就是证明案件已经基本上证明被抓的人跟案件有直接关系,已经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他有罪,被长时间关押已经不可避免,所以家属能做的就是好好配合警方的工作,被刑事拘留是不可以见家属的,所以家属也不用去申请见面,东西转交就可以,也可以给钱在里面买。
就是刑拘了,转到看守所了,去送点运动服类的衣服,裤子送系带的,不要送牛仔裤,因为纽扣腰带上面有金属物品不能带进去。然后带着钱给充卡,里面吃喝是要花钱的。
说明是被刑事拘留了,送衣服是告诉你们家属,这位可能要在里面呆一段了,时间长短不好说,要看他问题严重程度,结果等待通知就是了。
人可能涉嫌犯罪而刑事拘留,移送到相关的看守所。
通知家属送衣服是人性化处理。可送一些不带金属扣、金属拉链的、并且穿脱方便的衣服,拖鞋。
看守所羁押期间家属不能探望,但可以通过看守所转生活费,用以购买些洗漱用品。
刑警队带走,肯定涉嫌犯罪,是犯罪嫌疑人。通知家属送衣服,要在里面关押一段时间。
具体案情肯定不知道,最好是委托律师介入。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最好,不符合估计案件严重。
刑事拘留需要送哪些日用品
拘留所可以送生活必需品进去,包括内衣内裤,牙膏牙刷毛巾。洗面奶不禅睁属于生活必需品,不可以送进去。拘留10天不需要送太多,足够被拘留人换洗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轮袭姿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腊绝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进看守所后多久家属能送生活用品
随时都可以送,送去的东西会先通过看守所狱警检查。但有的看守所可能会对次数或物品种类进行限制。
看守所放人有很多情况,如不逮粗闭捕、不起诉,或者被批准取保候审,或者法院判决缓刑,或看守所被拘留时间可全部折抵被判处刑罚时间等。
注意事项:
1.生活用品肯定是必须的。比如换洗的内衣(秋衣秋裤,裤头背心),袜子,洗漱用品;
2.如果拘留所允许上账(各地看守所规定不同,有的允许,有的不允许),可以存上一些胡兄钱,但也不宜过多,2、3百元即可。可以利用这些钱在拘留所购买一些吃的,或是需要的合岩做裂法的东西。
但是以上物品都要讨经过严格检查的。
拘留所送衣服规定
关于去拘留所送衣服的规定:当事人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樱困逗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衣服作为生活必需品,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因此,可以向被拘留的人送衣服。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尺滚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脊卖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