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闻 9月26日讯 经常网购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经验,寄来的商品如果不签收,快递员往往不允许开包验货,等签收完开包发现问题后,又不知该找谁负责。不过这种情况很快将有所改变,刚刚通过审议的快递服务国标规定,消费者在签收快件时,可以先验收货物,再签字。

 对此,市消协人员表示,按《消法》规定,快递公司“先签字后验货”的办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还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求偿权。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邮政法》中,并没有针对快递行业的具体操作细则进行规定。但上月底,国家邮政局网站公布消息称,关于快递服务的国家标准已通过审议。国家邮政局称,这一国家标准完善了代收货款、验视签收等相关内容。

 新国标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国标明确了相关验收货的标准,曾无法约束、广受批评的‘先签后验’行规有望被终结!”消费者权益保护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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