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航空破产案“落幕”
空运新闻 12月31日讯,东星航空是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2008年年底开始拖欠巨额债务。2009年3月15日该公司被民航局暂停飞行许可。同年3月10日,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飞机租赁公司以东星航空拒不偿还到期债务1084万美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申请。2009年8月26日,武汉中院依法裁定东星航空破产。
今年12月23日,鉴于东星航空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武汉中院遂作出裁定,终结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程序。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武汉中院有效地破解了重整申请审查与受理、航线经营权价值、飞机取回、飞行员流动补偿费用收取等司法难题,对完善我国企业破产法和制定司法解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