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为物流业发展提供特惠待遇

物流新闻 1月13日讯,物流企业自开发票业务准入条件放宽。标准由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降低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下同),年营业额由100万元以上降低到50万元以上,自有运输车总吨位100吨以上降低到总吨位50吨以上,经市政府认定的“诚信物流企业”,可向地方税务局申请为自开发票纳税人。

    物流企业税费负担减轻。新开业的物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后三年减半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企业。

    信誉好的企业可获重奖。《意见》鼓励和支持大中型物流企业开展信誉评级。对被评为国家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全力支持物流园区建设。《意见》规定,物流园区建设用地,70%可用作仓储设施建设,30%可用作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综合配套项目用地价格,享受仓储用地价格。经批准新建的物流园区项目,建设期内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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