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发展广东航运的重要意义

  海运新闻1月25日讯,(一)有助于保障广东的能源运输及安全。广东是能源短缺大省,广东的煤炭100%需要从省外调入或国外进口,其中80%经由海运完成。目前广东煤炭运输能力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据估算尚有150万载重吨的运力缺口,现有运力中,中远、中海等央企是主要力量,地方运力占比少。因此促进航运发展,大力发展广东地方海运船队,有助于保障广东的能源运输及安全。

广东发展航运业的对策和建议

  (二)有利于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海运船队建设将带动航运业的上游产业(如造船等)和下游产业(如航运配套服务业等)的发展,从而促进航运业的全面繁荣与发展,对于国际贸易和综合物流服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航运业的全面繁荣对地方经济除了直接GDP贡献、增加税收和扩大就业之外,对相关产业还具有乘数作用。2010年,广东全省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5亿吨,同比增长15.58%;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过4500万TEU,比上年同期增长21.88%。,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有助于广东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强大的海运船队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促进航运快速发展,打造强大的海运船队将有助于国际、国内大型海运企业总部落户广东,从而集聚一批实力雄厚的航运中介组织和港航企业,有利于发展船东经济与航运总部经济,建设航运企业总部基地,集聚航运要素,进而提升广东配置区域航运资源的能力。

  (四)有利于提升广东的国际化水平。发展海运船队,将促进广东航运业的全面繁荣与发展,能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货物中转服务,发挥广东省对周边区域的集聚与辐射功能。此外,通过国际贸易与海上运输的扩大,有助于广东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广东的国际影响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扶持。海洋运输具有公共产品的部分特征,是国家战略性产业,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培育,然而广东航运业和海运船队发展一直缺乏政府的强力支持,这与国内沿海其他省市纷纷出台优惠举措刺激航运业的发展形成鲜明的对照。以上海为例,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过程中,加大对航运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如对注册新办的独立核算海运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从正式营运开始,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对自有运力达到一定规模的海运企业,给予一定金额或等价值的物质奖励等),使在沪落户的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超过1000家、国际货代及其分支机构约5100家,注册船舶达1100万总吨。与之相比,广州的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仅300多家,国际货代及其分支机构约1200家,注册船舶仅470万总吨。在航运服务集聚区、保税港区建设方面,上海设北外滩、陆家嘴、临港新城等5个航运服务集聚区和洋山保税港区,而广东仅在广州南沙设立了1个保税港区,差距明显。

 

  此外,由于缺乏积极的政策引导,广东出现大量单船公司,航运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以广州市为例,该市共有市属航运企业119家,货运船舶1173艘,1341617载重吨。从运力规模看,企业总运力10万吨以上的只有2家,230758 载重吨,占总运力17.2%;5万至10万吨的5家,330037载重吨,占总运力24.6%;其余是运力规模低于5万载重吨的企业。从船舶吨位看,单船载货量5000吨以上船舶仅有8艘,占总艘数0.7%;载货量1000至5000吨船舶375艘,占总艘数31.9%;其余是载重量1000吨以下的船舶,单船平均载货量仅1143吨。

  (二)广东缺乏航运企业集聚的大平台。与上海、天津、大连等宣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城市相比,广东缺乏航运企业集聚的大平台,例如:中海集团将总部设在上海,其核心业务随之转移,目前中远和中海的集装箱业务均已转移至上海,在广州仅保留了部分散货业务。例如:仅2010年,因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驱动,在广东注册的中远航运和中海货轮公司将其所属的17艘万吨级船舶分别转往上海、天津等地登记,致使辖区流失运力20多万吨。中海集团转移的不仅是船舶,还带走了优秀的航运人才,这一行为对广州的影响远不止一家公司的搬迁那么简单。

  (三)航运人才极度匮乏。广东缺乏专门培养航运人才的海事大学,航运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尤其是船长、轮机长等高端航运人才严重不足。据调查,目前广东航运高管人才大部分来自中远和中海等国有大型航运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年龄结构趋于老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中远及中海集团核心业务的转移,大量人才也随之外流,导致广东航运人才青黄不接,这对广东航运业发展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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