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航空公司大幅上调燃油附加费
航运新闻 4月8日讯,广西各航空公司将上调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由50元上调至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90元上调至110元。
4月6日,国家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格和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根据发改委和民航局相关文件精神,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目前,已有多家国内航空公司决定自4月8日0时起(以出票日期为准),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由50元上调至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90元上调至11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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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始发800公里(含)以下的国内航线有:南宁至深圳、长沙、广州、珠海、昆明、贵阳、海口、桂林、梧州。
南宁始发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有:南宁至乌鲁木齐、哈尔滨、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青岛、济南、太原、郑州、西安、银川、上海、杭州、南京、温州、合肥、晋江、福州、厦门、武汉、南昌、成都、重庆、绵阳、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