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成投诉“重灾区”亟待监管


       快递新闻 6月9日讯,前段时间,蔡女士通过熟人在医院购买了7000多元专门治疗肾病的药,准备邮寄给贵阳的一个朋友。当时,由于蔡女士上班的单位,每天都有快递员前来送包裹,她便将包裹包装好,填好地址,委托中通快递的一名快递员邮寄。快递费20元,没有保价。

然而,包裹寄出去一周,朋友那边却一直没收到。蔡女士打电话到快递公司去查询,得到的结果竟是:查无此包裹。找到快递员一问才知道,那天快递员将包裹捆在摩托车上,送包裹途中没有将包裹取下,被别人偷走了。

价值7000多元的包裹邮丢了,怎么赔,肯定得有个说法。然而,快递员和快递公司却打起了“太极”。

快递公司称包裹根本没在公司入册,弄丢属快递员的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快递员虽然承认包裹是自己弄丢的,但以当时包裹没保价,不知道究竟价值多少,只愿按照《邮政法》规定的最高赔付标准快递费的5倍也就是100元赔付。

“索赔真是难于上青天!”蔡女士告诉记者,折腾了两个多月,快递员索性辞职不干,玩起了“失踪”,经消委会等多方协调,快递公司最终拿出快递员在公司应聘时缴纳的2000元定金,赔偿给了蔡女士。

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runpll@foxmail.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