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4局:未获批复违规申领预算61000万
民航新闻 6月28日讯,审计署27日公布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结果显示,2008年至2009年,民航局为所属空管局“民航运行管理中心及气象中心工程”等4个初步设计未获批复的基本建设项目违规申领预算61000万元。至2010年底,其中1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编制,其他3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仍未得到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民航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空管局)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航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民航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注重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09年,民航局为所属空管局“民航运行管理中心及气象中心工程”等4个初步设计未获批复的基本建设项目违规申领预算61000万元。至2010年底,其中1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编制,其他3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仍未得到批复。
2.在民航局2010年部门预算中,有652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3.2010年4月,民航局将民航航路改造一期工程贷款偿债准备金余额中的9910.52万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转作部门自有资金,未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
4.2010年,民航局在所属离退休干部局和空中警察总队已单独申领财政拨款预算的情况下,又在本级使用的集中收入和财政拨款中为这2家单位列支基本支出371.66万元。
5.至2010年11月,民航局于2004年委托所属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承担的项目一直未实施,当时拨付的400万元预算资金被该公司转为企业收入核算。
6.2010年,所属空管局下属的江西、江苏、海南、深圳和珠海5个空管分局从地方财政取得1582.07万元补助资金,未纳入当年预算管理;空管局所得税支出44100万元和所属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以下简称校验中心)人员经费支出509.41万元均未列入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