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晒”高温费 航运公司最高6000元
这个夏天你拿了多少高温费?
500强外企高温费2000元
航运新闻 7月14讯,网友TtOLO“晒”说:“单位名称或行业:500强外企;高温费总和:2000元(公司1000元,工会1000元)。”得到了不少网友的羡慕眼光。
谁知道仅隔一天就有另一名网友跟帖:“昨天刚发的,每个月1000元,一次性发了4000元,四个月吧!”
没隔几个小时,这个记录又被打破了,网友camuel说:“单位名称或行业:船东(记者注:船舶融租业务的承租人,一般指航运公司);高温费总计6000元,其中基本高温费现金160元×4个月=640元;高温补贴费现金3060元;高温劳保费卡2300元;另外还有棒冰票若干。”网友直呼,羡慕嫉妒恨啊!
当然,这类被称为“幸福”的人只是少数中的少数,拿到高温费的绝大多数集中在每月80-200元之间,有些单位则以冷饮券、超市卡等方式发放。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连高温费的影儿都没见过。网友碧波贝贝说:“高温费!口号吧,我们还是工程公司呢,不要说高温费,连加班费还没呢?想都不能想哦。”
同时,该网站还进行了一个“老板,你们为什么不给员工发高温费呢?”的调查显示,有73%投票者认为高温费发放并不强制,所以不发也没事。
高温费发放目前只有“通知”没有法规
记者拨打了12333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专线了解到,目前杭州还没有针对高温费的相关法规出台。有的也只是以“通知”的形式存在,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所以,拿不拿得到高温费,还要看每个单位的实际情况。
参照去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目前我国唯一一部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还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但它缺乏强制力,而且很多规定早已经明显滞后。直到2007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才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这仍然只是一个“通知”。